劳动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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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意味着双方的劳动关系在正常情况下结束,可视为一种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另行处理。

一、一般情形下劳动合同到期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当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时,劳动合同自然解除。例如,甲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续签,那么该劳动合同就自动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也随之结束。

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劳动合同,存在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乙与B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B公司提出降低工资待遇续签,乙不同意,此时劳动合同解除,B公司需要向乙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到期不能解除的特殊情况当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时,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些情形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例如,丙是一名女职工,其劳动合同到期时正处于孕期,那么她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后才能终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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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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