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各位工友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在法律圈摸爬滚打好些年的律师,今天咱们聊个实打实的话题,也是很多劳动者朋友可能会遇到的糟心事——工伤。 工伤这事儿,一旦摊上,对个人和家庭都是不小的打击,万幸的是,咱们国家有《工伤保险条例》这样的“护身符”,很多朋友辛辛苦苦走完工伤认定流程,拿到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心里的石头好像落了地一半,但紧接着问题就来了:工伤认定下来了,单位咋赔偿?不给赔或赔少了咋办?别着急,今天我就给大家伙儿掰扯掰扯清楚。
咱们先说说,工伤认定下来后,单位到底该咋赔偿,这可不是单位想给多少就给多少,也不是拍脑袋就能定的事儿,一切都得按规矩来。

单位咋赔偿?—— 这钱从哪儿来,赔哪些项目?
工伤赔偿,说白了,钱主要从两个渠道来:一个是工伤保险基金,另一个是咱们的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前提是单位给你交了工伤保险):
-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个没话说,因工伤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康复费,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吃饭补助,各地标准不太一样。
-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如果本地看不了,需要去外地治疗,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符合规定的也能报。
-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比如工伤导致截肢需要装假肢,或者需要轮椅等,符合规定的费用。
-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这个是针对伤残比较严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的,一到十级,级别越高,钱越多,比如一级伤残,那补助就多。
-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达到一定伤残等级,退出工作岗位,每月领津贴。
-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个通常是和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看地方规定)。
-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这是最不幸的情况,国家会给予家属相应的抚恤。
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
-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也就是“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个“原工资福利待遇”很重要,不能给你随便降薪或者只发基本工资。
-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个是单位支付的,鼓励工伤职工再就业。
- 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而单位又没派人护理的,那单位就要支付护理费,或者请人护理。
划重点: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工伤保险,那不好意思了,上面说的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所有费用,全部都由单位来承担!这一点,单位老板们可得心里有数,别想侥幸。
赔偿流程大概是:工伤认定 -> 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构成伤残)-> 确定赔偿项目和数额 -> 单位或个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待遇 -> 社保支付(单位已参保)/单位直接支付(单位未参保或单位应支付部分)。
不给赔或赔少了咋办?—— 维权之路,咱不能怂!
最怕的就是遇到那种不讲理的单位,明明该赔的,他拖着不给,或者给个零头就想打发人,这时候,咱劳动者可不能忍气吞声!
- 先礼后兵,友好协商:毕竟打官司费时费力,先跟单位好好沟通,把法律规定摆出来,争取协商解决,有时候单位可能就是不懂法,或者想试探一下你的底线。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他们有权力责令单位改正,支付应付款项。
- 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法律途径,你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仲裁委做出的裁决是有法律效力的。
- 仲裁时效:注意了,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之内要提出仲裁申请,别拖过了时效。
-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键证据要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费用票据、交通费票据等等,所有跟工伤赔偿有关的材料,都要妥善保管,复印件也多备几份。
咱们来个简单的例子,让大家更有感觉。
案情:小王在一家机械厂上班,单位给他交了工伤保险,某天操作机器时,不小心被机器压伤了右手,经工伤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
单位该咋赔?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小王和单位解除合同的话)。
- 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小王受伤前的工资标准,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小王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单位没交社保呢?那上面工伤保险基金该支付的那部分,全部由机械厂承担。
如果机械厂耍赖不给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咋办?小王可以先跟厂里谈,谈不拢就去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厂里支付这两笔钱,仲裁委一般都会支持的。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依据,心里更有底: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下来后,赔偿问题是重中之重。
- 单位有参保:大部分大头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单位主要负责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单位没参保:单位全责,所有工伤保险待遇都由单位掏腰包。
- 单位不配合、不给钱:别慌!协商、投诉、仲裁、诉讼,一步步来,法律会给咱们撑腰,关键是要及时行动,保留好证据,不要超过维权时效。
工伤维权之路可能会有些曲折,但咱们劳动者要有维权的意识和勇气,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受了伤,该得到的赔偿一分都不能少,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情况复杂,建议还是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能给你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祝大家都平平安安,工作顺利!有法律问题,随时可以找我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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