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想改?难如登天?

普法百科35秒前1

老铁们,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上班,高高兴兴回家,万一真不幸在工作中受了伤,那工伤认定这事儿可就太关键了,它直接关系到咱们能不能拿到应有的赔偿,能不能安心养伤,可有时候,事与愿违,拿到手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可能跟咱们预期的差太远,甚至直接就说“不是工伤”,这时候,很多人心里肯定哇凉哇凉的,觉得天都要塌了,维权之路是不是就走到头了?

别急,先稳住!我跟你说,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并不代表就彻底没辙了,这毕竟是个行政行为,既然是行政行为,法律就给咱们留了“说理”的地方,咱们得搞清楚,这个“不服”到底是不服啥?是不服认定为工伤,还是不服不认定为工伤,或者是对认定的伤情等级有异议(哦,对了,伤情等级那是劳动能力鉴定的事儿,跟工伤认定是两码事,这个得先掰扯清楚)。

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想改?难如登天?

咱们今天主要说的是,对人社局(或者其他有权作出工伤认定的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本身不服,比如说,你觉得明明是工作原因受伤,结果人家说不是;或者单位觉得不该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服,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发生。

你得拿到那个《工伤认定决定书》,上面会写清楚认定的结果,最重要的是,它会告诉你,如果不服这个决定,你有啥权利,向谁、在多长时间内可以提出异议,这个“时间”非常关键,一般是60天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是“或者”,不是“,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先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再诉讼,也可以直接跳过复议,直接去法院打官司,这个期限,千万千万不能错过!一旦过了期,人家可就不管了,你再有道理也难办了。

具体怎么操作呢?

第一步:行政复议——“上级评评理”

简单说,就是你觉得作出工伤认定的那个人社局(比如XX区人社局)判得不对,你可以向它的“上级领导”告状,这个“上级领导”通常有两个:一个是本级人民政府(比如XX区人民政府),另一个是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比如XX市人社局),你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去申请复议。

复议的好处是啥?它相当于让更高级别的机关再审查一遍案子,程序相对来说可能快一点,成本也低一些(一般不收费),你需要写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把你的理由、证据都写清楚,为啥觉得原来的认定不对,然后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病历、证人证言、原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等,一并提交给你选的复议机关。

第二步:行政诉讼——“法院见高低”

如果复议结果你还是不满意,或者你一开始就不想走复议,想直接找法院评理,那你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谁呢?就是作出那个让你不服的工伤认定的人社局,你得去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提交《行政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组织开庭审理,双方都可以举证、辩论,最后由法院来判决,看原来的工伤认定到底合不合法、对不对。

这里头有几个关键点,老铁们一定要记牢:

  1. 别慌!收到不满意的结果,先深呼吸,别自乱阵脚。
  2. 看清楚!仔细看《工伤认定决定书》上的每一个字,特别是关于救济途径和期限的部分。
  3. 别等!期限一到,神仙难救,赶紧行动起来。
  4. 找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你说人家认定错了,那你得拿出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证明你受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
  5. 懂程序!复议找谁,诉讼到哪个法院,需要什么材料,这些程序性的东西虽然繁琐,但不能错。

当然了,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也比较耗费精力,单位那边也会请律师,跟你“掰扯”,如果你觉得自己搞不定,或者证据比较复杂,建议还是早点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帮你分析分析,出出主意,甚至帮你跑腿、打官司,毕竟人家是吃这碗饭的,经验丰富。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简单的例子:

案情:张三是某建筑公司的工人,在一次工地施工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导致腿部骨折,公司没给他买工伤保险,还觉得是张三自己不小心,不愿意申请工伤认定,张三自己去申请,结果人社局经过调查,认为张三当时是因为违规操作,而且没有佩戴安全绳,属于“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情形(这个例子里人社局的认定可能有问题),最终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张三傻眼了,这以后可咋生活?

操作:张三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后,虽然很沮丧,但他想起工友说过可以找律师问问,律师一看,告诉他这个认定可能有问题,违规操作并不等于就是“自残或自杀”,也不属于法定的排除工伤认定的情形,在律师的帮助下,张三在收到决定书后的第15天,就向上一级市人社局提起了行政复议,复议过程中,律师帮助张三收集了工友的证言、医院的病历、现场的照片,还指出了人社局在调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程序问题和事实认定错误。

结果:市人社局经过复议审查,认为原《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于是撤销了原决定,并责令区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区人社局重新调查后,最终认定张三所受伤害为工伤,张三拿到了新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续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向公司索赔了。

启示: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即使一开始认定结果不满意,只要咱们有理由、有证据,并且在法定期限内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是完全有可能扭转乾坤的,关键在于别放弃,懂方法,找对路。


法条链接

老铁们,光说不练假把式,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这条就明确了,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复议或者诉讼。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这就是复议的期限。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就是直接诉讼的期限。

记住这几条,心里就有谱了。


律师总结

老铁们,关于不服工伤认定这事儿,我给大家总结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1. “不服”不可怕,不懂程序、错过期限才可怕!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不管满意不满意,先看清楚救济途径和时间。
  2. 两条路可选:行政复议 or 行政诉讼。可以先复议后诉讼,也可以直接诉讼,根据自己的情况和证据来定。
  3. 证据是王道!空口无凭,你说人家认定错了,就得拿出过硬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观点,工作证、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现场视频、医院诊断证明等等,都可能派上用场。
  4.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虽然不像刑事案件那么复杂,但也涉及到很多法律程序和专业知识,如果自己搞不定,别硬扛,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能少走很多弯路,提高成功率。
  5. 别灰心,别放弃!工伤维权之路可能漫长且艰辛,但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坚持下去,法律是咱们坚强的后盾。

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不是世界末日,而是维权的开始,只要方法得当,证据确凿,及时行动,就有希望扭转局面,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老铁们!有啥具体问题,也欢迎大家一起交流探讨。

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想改?难如登天?,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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