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不交社保,企业真的能省心吗?
嘿,各位朋友,我是老王,一名干了二十多年的老律师,今天咱们聊聊一个挺常见但容易踩坑的话题——劳务外包不交社保,你可能听说过,有些企业为了省钱,把员工外包出去,然后就不给交社保了,这事儿听起来好像挺“聪...
劳务外包员工受伤,一般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涉及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在劳务外包关系中,如果员工受伤要确定责任和进行相关鉴定,涉及到不同的环节和负责主体。
对于工伤认定这一关键环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负责工伤认定的主体。劳务外包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而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务外包员工受伤后,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各环节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解析: 劳务外包员工受伤,一般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涉及工伤认定,...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