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各位朋友,夏天到了,蛇虫也开始活跃起来。万一不小心被毒蛇咬了,那可真是件大事儿!除了赶紧就医,大家可能还会琢磨,这咬伤,到底算轻伤还是重伤啊?今天咱就好好聊聊这个话题
被毒蛇咬伤了,咋判断是不是轻伤呢? 夏天是户外活动的好时节,但也是毒蛇出没的高峰期,被毒蛇咬伤,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轻则肿痛,重则可能危及生命,等身体好点了,很多人会关心,这伤到底算啥程度?特别是如果...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改善生活,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万一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了伤,比如在工地上被砸了、在车间里被机器弄伤了,或者因为长期伏案得了职业病,这都可能算工伤。
一旦发生事故伤害,第一时间肯定是救人,赶紧去正规医院治疗,这时候,千万记住,跟医生说清楚,这是“因工受伤”,所有的诊断证明、病历本、医药费发票、检查报告,都得妥善保管,一个都不能丢!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

第二步:催促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自己也要主动!
按照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划重点!单位是“应当”在30天内申请,有些单位可能怕麻烦、怕担责,就拖着不办,甚至压根不想给你办,这时候,咱们劳动者自己可不能等!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时限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个1年的时间,是法律给咱们的保护期,可千万别错过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到时候想维权就难了,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这些材料准备齐了,才能顺利启动认定程序。
第三步:工伤认定下来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确认是工伤了,接下来如果伤情比较严重,影响了劳动能力,比如骨折了、手指断了,那就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看看伤残等级是多少,这个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后续能拿到多少赔偿,一般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四步: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和主张赔偿。
工伤赔偿的项目可不少,主要包括:
如果单位不配合、不赔偿怎么办?
这是大家最头疼的问题。
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要因为单位的强势或者自己不懂法就忍气吞声,该维权的时候一定要勇敢站出来!
以案说法:
【案例:小王的维权路】
小王是一家机械厂的操作工,在一次操作机床时,不慎被飞溅的铁屑划伤了眼睛,造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厂方老板一开始还挺积极,让小王先去看病,可等小王出院后,老板就变卦了,说这是小王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厂里没责任,不仅不肯申请工伤认定,连住院费都是小王自己垫付的。
小王当时又气又急,家里还有老小要养活,后来经工友提醒,他找到了我咨询,我了解情况后,指导小王:
仲裁结果:仲裁委最终支持了小王的大部分请求,裁决工厂向小王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合计9万余元,工厂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审、二审均维持了仲裁裁决,小王通过法律途径,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赔偿。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单位不配合,只要咱们手里有证据,勇敢走法律程序,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王一开始也很无助,但他没有放弃,一步步按法律程序来,最终拿到了赔偿。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工伤维权,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关键在于“及时、懂法、证据足”这三个词。
遇到工伤,咱们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慌,和单位协商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但协商不成,也不要害怕和退缩,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都是咱们劳动者维权的坚强后盾,咱们付出的汗水和健康值得被尊重和保护,合法的工伤待遇,一分都不能少!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大家还有什么关于工伤的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会尽力解答,觉得有用的话,别忘了点赞收藏,转发给身边有需要的工友们!
第一步,赶紧就医,同时别忘了留痕!,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改善生活,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万一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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