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的兄弟姐妹们,老板欠薪不给?强制执行能帮你把血汗钱要回来吗?
在冷水滩这片热土上,咱们打工人辛辛苦苦忙活一个月,图的就是那点养家糊口的工资,可偏偏有些老板,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拖着工资不给,真是让人心里堵得慌!催了好几次,对方要么嬉皮笑脸打太极,要么干脆玩消失,...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张口借钱,说得信誓旦旦:“一个月就还!”结果一个月变一年,一年拖成十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见面装不认识,最后你发现,当初那个称兄道弟的人,早就把你当成了“提款机”,而你还傻乎乎地保留着转账记录,等着一句“谢谢”。
最近山东一位网友发帖控诉:十年前借给老乡8万元救急,说好两年内还清,结果对方像人间蒸发一样,十年间换了三部手机、搬了五次家,连孩子结婚都没通知他这个“债主”,如今人到中年,自己手头紧,想起这笔钱,却发现维权之路难如登天。

这事儿听起来让人心寒,但我想告诉你: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哪怕过了十年,法律依然站在你这边,前提是你懂得怎么用法律说话。
2014年,张先生(化名)借给同村王某8万元用于建房,当时没打借条,只有银行转账记录和一段微信聊天记录:“哥,钱我一定还,年底先还一半。”可这一等就是十年,期间张先生多次催要,王某先是推脱工程款没到账,后来干脆不回消息。
直到2023年,张先生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偶然遇见王某,发现他刚买了新车,还炫耀新装修的房子,张先生当场质问,王某却翻脸:“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早过诉讼时效了吧!”
张先生心凉了半截,回家后几乎放弃,但在律师建议下,他整理出所有证据:2014年的转账凭证、2016年的一次电话录音(王某承认欠款)、2019年微信催款时对方回复“现在真没钱,以后有钱肯定不会赖”……法院认定诉讼时效因多次催收而中断,判决王某偿还本金及部分利息。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关键点:诉讼时效不是“自动作废”的倒计时,而是可以被“唤醒”的法律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注意!诉讼时效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而不是借款发生之日。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
这意味着:只要你在这十年里有过一次有效的催收行为(比如书面催款、录音通话、微信留言且对方回复),诉讼时效就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返还,但应给予合理准备时间。
很多人在熟人借钱时碍于面子,不写借条、不用规范方式留痕,结果一旦对方失信,维权寸步难行,我常跟当事人说一句话:你可以信任一个人,但不能把法律当作信任的附属品。
针对这类“老赖十年不还”的情况,我的建议是:
最后我想说:善良不该被辜负,友情不该成为赖账的遮羞布,十年太久,但正义从不迟到——只要你愿意站出来,法律永远是你最硬的后台。
借钱出去的是信任,要回来的是底线,别让那个曾经喊你“哥”的人,成了你人生中最深的一道疤。
老赖十年不还钱,当初的兄弟情还能讨回来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张口借钱,说得信誓旦旦:“一个月就还!”结果一个月变一年,一年拖成十年,电话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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