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助能拿多少?补助标准怎么算?单位给少了怎么办?

普法百科34秒前1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咱们普通上班族,每天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平平安安拿钱回家,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出了点意外,受了伤,那可真是让人揪心,这时候,除了身体上的疼痛,心里头最惦记的,恐怕就是这个“工伤补助”了,这钱到底能拿多少?是单位说了算,还是有什么硬杠杠?别着急,听我慢慢说。

咱们得明白,“工伤补助”不是一笔笼统的钱,它里面包含了好几个项目,比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要是构成一定等级,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你问“能拿多少”,这还真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得看你受伤的程度、治疗的情况,以及后续是不是影响了劳动能力。

工伤补助能拿多少?补助标准怎么算?单位给少了怎么办?

核心来了:补助标准怎么算?

这可不是单位老板拍脑袋决定的,国家有明确的规定。

  1. 第一步:工伤认定是前提!这是最重要的一步,没有之一!你得先证明你这伤确实是“工伤”,怎么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还有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等,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认定下来了,才有后面的补助一说。

  2.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定等级!如果伤得比较重,影响到以后干活儿了,那就要去做个“劳动能力鉴定”,看看伤残等级是多少,咱们国家把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相对较轻,这个等级,直接关系到你能拿到多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后续的就业和医疗补助金。

  3. 具体的补助项目和大概算法(重点来了,拿小本本记一下):

    • 医疗费:这个比较好理解,就是你看病、治疗、买药、住院这些花的钱,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基本上都能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停工留薪期工资:你受伤了,肯定得停工养伤吧?这段时间,单位还得按你受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给你发工资,不能少!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也不能超过12个月,这个钱是单位出。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就和前面说的伤残等级挂钩了,比如十级伤残,一般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是9个月,一级伤残能拿到2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个“本人工资”,是指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这个钱也是工伤保险基金出。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你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了,还可以拿到这两笔钱,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不同地方会有点差异,通常医疗补助金由基金出,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

这里面有个关键点,本人工资”,如果你的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那可能会按平均工资的60%来算;如果高于300%,那就按300%算,这个得注意一下。

单位给少了怎么办?

这可是个大问题,也是咱们劳动者最担心遇到的情况,有些单位可能会装傻充愣,或者找各种理由少给、拖着不给,这时候,咱们可不能忍气吞声!

  1. 先礼后兵,协商解决:首先可以跟单位好好沟通,把政策摆出来,把算出来的账给他们看,争取协商解决,毕竟打官司对双方都耗时间耗精力。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带着你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他们出面帮你督促单位。
  3. 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比较正式的法律途径了,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应得的工伤待遇,仲裁结果出来,如果单位还不执行,你还可以拿着仲裁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寻求律师帮助:工伤维权有时候流程比较复杂,涉及的法律问题也不少,如果你觉得自己搞不定,或者单位态度强硬,建议尽早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你分析案情,指导你收集证据,代理你进行仲裁或者诉讼。

咱们手里有法律武器,一定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案说法:

就说咱们小区的老王吧,在一家机械厂上班,去年夏天,操作机器的时候不小心把右手给卷伤了,当时单位倒是给垫付了医药费,但后续就不想管了,说给个万八千块钱私了算了,老王一听就急了,这手伤得不清,以后干活都受影响。

后来老王找到了我,我告诉他,第一步必须先去做工伤认定,老王在我的指导下,准备了劳动合同、事故经过证明等材料,向社保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很快就认定下来属于工伤,等伤情稳定后,又去做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是九级伤残。

根据咱们当地的标准,老王的停工留薪期是6个月,他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6000块,他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就是6000×6=36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是9个月本人工资,就是6000×9=54000元,后来老王伤好后不想在原单位干了,解除了劳动合同,又拿到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笔加起来也有十几万(具体数额根据当地规定计算)。

一开始单位还想耍赖,说老王的工资没那么高,想按最低工资标准算,我们拿出老王的工资流水和银行转账记录,单位无话可说,最后通过劳动仲裁,老王顺利拿到了所有应得的补助,前前后后加起来二十多万,也算是对他受伤的一个慰藉吧。


法条链接: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律师总结:

工伤补助这件事儿,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关键在于你懂不懂流程,知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

  1. 及时认定是“入门券”:一旦发生工伤,别犹豫,赶紧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自己或者家属要在1年内去申请,过了时效,可就麻烦了。
  2. 伤残鉴定是“定价器”:伤得重不重,能拿多少一次性伤残补助,全看这个鉴定结果。
  3. 算清账目是“硬道理”:各项补助怎么算,基数是什么,心里要有个数,不懂就问,别稀里糊涂签字。
  4. 保留证据是“护身符”:劳动合同、工资条、医疗记录、认定决定书、鉴定结论……所有相关的东西都要妥善保管,这是你维权的底气。
  5. 依法维权是“撒手锏”:单位要是不按规矩来,别害怕,协商、投诉、仲裁、诉讼,一步一步来,法律会给你撑腰,必要的时候,找个专业律师帮忙,能少走很多弯路。

咱们打工人挣点钱不容易,平平安安最重要,但万一真遇上工伤这种糟心事,也别慌,记住上面说的这些,拿起法律武器,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有啥具体问题,也欢迎随时咨询。

工伤补助能拿多少?补助标准怎么算?单位给少了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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