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工伤?单位不认怎么办?

普法百科34秒前1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工作中出了意外,受伤了,第一个念头肯定是:“这算不算工伤啊?” 别小看这个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你后续的治疗、赔偿和生活保障。

到底啥样的情况才算工伤呢?

怎么才算工伤?单位不认怎么办?

工伤不是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咱们自己觉得是就是,它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咱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里说得明明白白,我给大家捋捋最常见的几种:

  1. 最基本的: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因为工作受伤。比如你在车间操作机器,不小心被零件砸伤了手;或者在办公室加班,电脑突然短路把你电着了,这种“三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要素都具备的,一般都没啥争议。
  2. 上班前后,在单位里,为了工作做准备或者收尾时受伤。比如说,早上提前到公司,在打扫自己工位准备开工的时候,不小心滑倒摔了一跤;或者下班了,你在仓库把当天用过的工具归位,被货架上掉下来的东西砸到了,这些都算。
  3. 上班时间和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被人打伤,或者发生意外。比如你是商场保安,为了维持秩序被闹事的顾客打伤了;或者开会的时候,会议室的吊灯突然掉下来砸到你了。
  4. 因为工作原因外出,期间受伤或者失踪了。比如老板派你去外地出差谈业务,在途中出了交通事故,或者在外地办业务时不小心受伤。
  5. 上下班路上,因为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或者被公交车、地铁这些公共交通工具撞了,或者自己骑电动车被别的车撞了,只要不是你闯红灯、逆行这种自己负主要责任的,都算。这个大家要特别注意,“上下班途中”和“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两个是关键。
  6. 还有一些比如患职业病的,或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也视同工伤。

也有不算工伤的情况,比如你故意犯罪啦、醉酒或者吸毒后出事啦、自己自残自杀啦,这些肯定不行。

万一,我是说万一,单位不认账怎么办?

这可能是很多朋友最担心的问题,出了事,单位一句“这不算工伤”就想打发,或者干脆拖着不给办,怎么办?别慌,有办法!

  1. 自己赶紧收集证据!这是最重要的,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这些能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东西;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有没有目击证人,有的话赶紧让人家写个证言,留下联系方式;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缴费单据等等,所有跟受伤有关的材料都要保存好,原件!原件!原件!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2. 催促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按规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你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或者超过30天还没动静,别怕,你自己,或者你的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记住这个“1年”的期限,别错过了!
  3. 去当地的社保局(现在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具体需要啥材料,去之前最好先打电话问问,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证明这些是少不了的。
  4. 社保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然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如果认定为工伤,恭喜你!接下来就可以走工伤赔偿流程了,如果单位不服,它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这不影响你先享受工伤待遇。
  5. 如果社保部门也说不算工伤,你不服怎么办?你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社保部门,要求撤销它的决定,重新认定。

单位不认,不代表天就塌了,咱们国家的法律是保护劳动者的,只要你确实是因工受伤,就一定能找到说理的地方。


以案说法

老王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木工,在工地上支模板的时候,不小心从架子上摔了下来,导致腿部骨折,公司老板一开始还挺积极,让先看病,但后来就开始含糊其辞,说老王自己不小心,不算工伤,医药费让老王自己先垫着。

老王一听就急了,自己明明是在干活的时候受的伤,怎么就不算了?他想起之前听人说过律师能帮忙,就赶紧找到了我,我了解情况后,告诉他:“你这百分之百是工伤!”

我指导老王:收集好他的工资转账记录、工地上的出入证、工友的证言,还有医院的所有诊断材料,因为公司超过30天没申请,我帮老王写了工伤认定申请表,陪着他一起去社保局提交了材料,社保局受理后,向公司发出了《举证通知书》,公司那边虽然还是不情不愿,但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也拿不出什么反驳的理由,社保局依法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老王的受伤属于工伤,有了这个决定书,后续的工伤鉴定和赔偿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老王拿到工伤赔偿款的时候,激动地说:“多亏了你,不然我这腿伤可能就白受了!”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配合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懂法、用法,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总结

工伤认定,对于咱们劳动者来说,是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道关,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1. 牢记“三工”核心: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是认定工伤的基本标准。
  2. 及时固定证据:劳动关系证明、事故经过证明、医疗记录等,都是认定工伤的重要依据,一定要妥善保管。
  3. 把握申请时限:单位30天,个人1年,千万别错过了申请时间,否则维权会很麻烦。
  4. 单位不配合别慌:法律赋予了劳动者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单位不申请,咱们自己来!
  5. 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工伤认定和后续的赔偿流程可能比较复杂,如果自己搞不定,或者单位态度强硬,别犹豫,及时咨询律师,让专业的人来帮你。

咱们出来干活,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但万一不幸发生工伤,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法律会为你撑腰!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也祝愿各位工友工作顺利,平平安安!

怎么才算工伤?单位不认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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