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怎么认定?没签合同、上下班路上出事算不算?一文说清!
上班时搬东西扭了腰,医生说要休息两周;或者下班路上骑电动车摔了,公司却说“这不关我们事”;又或者临时工干了一周活儿,结果受伤后连医药费都没人管……这时候你心里肯定嘀咕:这到底算不算工伤?能不能赔?赔多...
老铁们,咱们出来打工,最担心的就是啥?除了怕老板拖欠工资,估计就是干活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吧?辛辛苦苦挣钱,要是因为工作受了伤,那真是太不值了,搞明白“哪些情况算工伤”,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咱们劳动者应有的权利。
咱们得明白,工伤不是你说算就算,也不是老板说不算就不算的,它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简单说,工伤就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职业病。

那具体哪些情况能认定为工伤呢?我给大伙儿捋捋常见的几种:
除了这些,还有两种情况,虽然不是直接因为工作受伤,但法律也视同工伤:
那反过来,哪些情况不算工伤呢?这个也得知道,免得白忙活,比如你故意犯罪受伤的,喝酒喝多了或者吸毒后干活受伤的,还有自残、自杀的,这些都不算。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更直观。
老王是一家机械厂的工人,某天早上上班,他提前了15分钟到车间,想把昨天没干完的活儿先准备一下,比如给机器加点润滑油,结果脚下一滑,摔倒了,把胳膊给摔骨折了。
那老王这情况算不算工伤呢? 算!因为他是在“工作时间前后”(上班前),在“工作场所内”(车间),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给机器加油)受到的事故伤害,完全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厂里得负责给他申请工伤认定,医疗费、误工费啥的,都得按规定来。
如果老王是在上班路上,正常骑着自行车,被一辆闯红灯的小轿车撞了,交警认定小轿车司机全责,那老王这也能算工伤。 但如果老王是自己一边看手机一边骑车,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公交车撞了,交警认定老王负主要责任,那这就不算工伤了。
法条链接
咱们聊的这些,可不是我瞎编的,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主要看《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律师总结
老铁们,说到底,工伤认定主要看几个关键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三工”原则是核心,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则多了一个“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制。
万一真不幸受了伤,记住几点: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咱们干活挣钱,安全第一,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的,但万一遇到事儿,也别慌,法律会给咱们撑腰!觉得有用的老铁,别忘了点赞收藏,也转给身边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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