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怎么算?搞错一步多掏几千块,税前税后分不清真要命!
发工资时一看到账金额,心里“咯噔”一下——“不是说好月薪一万二吗?怎么到手才八千出头?” 又或者年底做账,公司财务突然说:“这季度得补缴两万税。”老板脸都绿了。 别慌,这不是财务在坑你,也不是...
发工资的时候发现扣了不少税,心里嘀咕“我也没赚那么多啊”;或者年底算总账,突然发现自己比同事收入差不多,缴的税却差了一大截?更离谱的是,有些人辛辛苦苦干一年,到头来退税退了个寂寞,甚至还得补税……
别急,这背后很可能不是税务局“找茬”,而是——你自己没把税额怎么算搞清楚。

今天我就用最接地气的大白话,带你一步步拆解“税额”的底层逻辑,让你从此告别“稀里糊涂缴税”的时代。
很多人以为,工资条上写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你要交的税,错!那只是起点。
真正的税额,是这么一步步来的:
先算总收入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些都得加进来。
减去“免税部分”
比如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起征点),还有“三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再减专项附加扣除
这是很多人忽略的大头!包括:
别小看这些,加起来一年能省下好几千!
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公式是:
应纳税所得额 = 年收入总额 - 6万(5000×12) - 三险一金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依法扣除
套用税率表,计算应缴税额
现行的综合所得税率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从3%到45%不等,注意,不是全部收入按最高税率算,而是“分段计税”。
举个例子:
小王年收入20万,三险一金全年扣了2万,有房贷+一个孩子+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共3.6万/年。
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20万 - 6万 - 2万 - 3.6万 =4万
查税率表:
不超过3.6万的部分,税率3%;
3.6万~14.4万的部分,税率10%。
所以税额是:
3.6万 × 3% = 1080元
(8.4万 - 3.6万) × 10% = 4800元
合计:5880元
但如果小王忘了填专项附加扣除?那应纳税所得额就变成11.6万,税额直接跳到9,780元——多交了将近4000块!
你看,这不是税务局狠,是你自己“手松”了。
去年年初,小李收到个短信:“您有一笔退税可申请,金额约3200元。”他乐坏了,立马登录个税APP操作,结果系统提示:“需补税1800元”!
他懵了:“我咋还得倒贴钱?”
我帮他一查才发现:原来他年中换了工作,两家公司都给他按“首月起就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来预扣税,导致预缴税太少,而年终汇算时,系统发现他实际收入已跨档,税率上升,但之前扣得不够,就得补。
更关键的是——他老婆也在上班,两人原本可以分摊赡养老人和房贷利息,但他俩都没做信息确认,导致扣除项重复或漏报。
通过重新申报、合理分配扣除比例,小李不仅不用补税,还顺利退了2100元。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
税不是发工资时就定死的,年度汇算才是“终局之战”,很多人只管领工资,不管核对申报,等到补税通知来了才慌,那就晚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八条明确:
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详细规定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和条件,是普通人节税的“合法武器”。
这些不是摆设,是你口袋里的真金白银。
很多人觉得“税是公司HR和税务局操心的”,错了。
你才是自己税务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我建议你每年至少做三件事:
记住一句话:
你不理税,税就理你,你懂税,税就让你省钱。
别再让“不会算税”偷走你辛苦赚来的每一分钱,从现在开始,做一个清醒的纳税人。
毕竟,省下的税,才是真正的收入。
怎么算税额?搞错一步多交几千块,一招教你精准避坑!,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发工资的时候发现扣了不少税,心里嘀咕“我也没赚那么多啊”;或者年底算总账,突然发现自己比同事收入差不多,缴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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