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不给,官司打赢了还是拿不到钱?北京强制执行了解一下!

普法百科4天前8

哎,说起这老板拖欠工资的事儿,真是能把人急死!辛辛苦苦干活儿,就指望着那点血汗钱养家糊口呢,有的人可能会说,那我去告他!没错,劳动仲裁、法院起诉,一套流程下来,好不容易拿到了胜诉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心想这下总该给钱了吧?结果呢,老板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不给钱!这时候,您可千万别灰心,也别跟他硬碰硬,咱们还有最后一招杀手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啥是强制执行呢?说白了,就是您自己要不到钱,法院帮您去要!法院会动用国家的强制力,去查老板(也就是被执行人)的财产,然后把他的钱给您划过来,或者把他的东西卖了换成钱给您,这可是咱们老百姓维权的最后一道重要保障。

老板欠薪不给,官司打赢了还是拿不到钱?北京强制执行了解一下!

在北京,具体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呢?

  1. 拿到“尚方宝剑”——生效的法律文书:您得先有一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简单说,就是老板在规定时间内没上诉,或者上诉了也输了,这份文书就生效了。
  2. 准备材料,去法院立案:您得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里面写清楚您和老板的基本信息、申请执行的事项(就是欠了多少钱,利息多少等等)、以及最重要的——您知道的老板的财产线索(比如他的银行账号、车子房子在哪儿、哪个公司有他的股份等等,这玩意儿太重要了!),然后带上您的身份证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去立案,在北京,一般就是您之前打官司的那个法院。
  3. 法院受理,开始干活儿:法院收到您的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立案,然后给老板发《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要求他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并且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
  4. 查财产,强执行:如果老板乖乖听话给钱了,那最好,要是他还耍赖,法院就会动用各种手段去查他的财产,比如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他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等,查到财产后,法院就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措施,把钱执行回来给您。
  5. 老板不配合?有的是办法治他!如果老板故意隐匿、转移财产,或者拒不报告财产情况,法院可以对他采取罚款、拘留措施,要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现在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可是越来越大了,什么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不能买房买车,孩子都不能上私立学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黑名单”),让他寸步难行!

所以说,在咱们北京,只要您手里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并且积极配合法院提供线索,强制执行这一招还是非常给力的!千万别觉得打赢官司就万事大吉了,拿到钱才是真格的。


给您的几点建议参考:

  • 及时申请,别拖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过了这个期限,您可就失去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了,这点务必注意!
  • 尽可能多的提供财产线索!法院的人力物力有限,您自己最了解老板的情况,您提供的线索越具体、越准确,执行起来就越快,您的钱就能越早拿回来。
  • 多跟执行法官沟通!立案后,记下您的执行案号和执行法官的联系方式,定期跟法官沟通案件进展,了解情况。
  • 保持耐心,也保持信心!执行过程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有的老板确实没钱,有的则是想方设法逃避,但请相信,法院会尽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复杂情况,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您处理执行事宜。

相关法条链接(供您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小编总结:

在北京,如果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咱们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从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再到最后的强制执行,每一步都有法可依。强制执行不是摆设,它是保障咱们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坚实屏障。希望大伙儿都能顺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不再为欠薪发愁!如果过程中遇到什么难题,也欢迎随时咨询专业律师。

老板欠薪不给,官司打赢了还是拿不到钱?北京强制执行了解一下!,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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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薪不给,法官强制执行到底能不能拿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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