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超过1年,你的权利还能起死回生吗?
想象一下,你借给朋友一笔钱,或者签了份合同,对方拖拖拉拉不还,转眼间就逾期超过一年了,这时候,你心里是不是开始打鼓: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权利是不是已经“过期作废”了?别急,今天我就以一名资深律师的身份...
你有没有经历过那种半夜惊醒的瞬间?不是因为噩梦,而是突然意识到——房贷已经逾期三个月了,上个月法院传票寄到了家里,那一刻,心跳像被攥住,冷汗顺着后背滑下来,这不是电影情节,而是现实中无数普通人正在面对的残酷现实。
很多人买房时信心满满:“工资稳定、生活可控”,可一场突发的失业、一场大病、一次家庭变故,就可能让原本坚固的生活堤坝出现裂痕,一旦房贷连续几个月没还上,银行开始催收,紧接着就是律师函、征信黑名单,最后直接一纸诉状把你告上法庭,这时候很多人慌了:完了,房子要没了?还要赔钱?人生是不是就此崩盘?

别急,先深呼吸,今天咱们不讲冷冰冰的法条堆砌,也不说那些“建议您及时还款”的官话,作为处理过上百起房贷纠纷的执业律师,我想用最接地气的方式告诉你:房子断供被起诉,不等于世界末日,关键是你能不能抓住那几个“黄金时间点”和“救命稻草”。
首先得明白,银行起诉你,目的从来不是立刻赶你出门,而是为了收回欠款,他们宁愿你分期还,也不愿走漫长的法拍程序——耗时、耗力、还可能血本无归,在被正式判决前,其实你还有“翻盘”的机会。
第一步:别躲,主动沟通。
很多人收到传票第一反应是逃避,电话不接、信件不拆,以为拖着就能过去,错!越拖越被动,正确的做法是立即联系银行或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说明你的实际困难,比如失业、疾病、收入骤降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书、离职证明、收入流水),很多银行设有“贷款重组”或“延期还款”机制,尤其是针对首套房、非恶意逾期的情况,是有协商空间的。
第二步:争取调解,避免判决。
法院立案后,通常会安排一次调解,这是最关键的环节!如果你能在调解中提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比如未来6个月每月还2000,之后恢复正常),并表现出强烈的履约意愿,法官大概率会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旦调解成功,就不会有“败诉记录”,也不会立即进入强制执行,给你留出了喘息和自救的时间。
第三步:实在还不上,也要守住底线。
如果真的无力偿还,也别坐等房子被拍卖,你可以主动申请“以房抵债”或参与法拍流程,提前了解市场价,尽量避免流拍或低价成交,有些地方还试点“共有产权回购”“政府托底收购”等政策,符合条件的话,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记住一句话: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也不会抛弃真正努力自救的人。
我曾经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李姐,单亲妈妈,孩子上初中,自己在商场做导购,疫情后商场关门,半年没收入,房贷断了四个月,银行起诉,法院通知开庭,她吓得整晚睡不着,差点准备搬出去。
我们接手后第一时间做了三件事:一是帮她整理失业证明和社区困难补助材料;二是主动联系银行,提出“缓两个月,之后分12期补足”的方案;三是向法院申请调解,强调她是首次违约、名下唯一住房、有强烈还款意愿。
法院组织调解,银行同意延期6个月,期间不计罚息,李姐后来找到新工作,按计划还清欠款,房子保住了,信用也没彻底崩塌。
你看,有时候差的不是钱,而是知道该怎么“说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在返还借款时应当一并支付。”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解释中明确:
“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履约困难的,当事人可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法院应综合实际情况予以审查。”
这些法条不是摆设,而是你在法庭上可以握在手里的“武器”。
房贷逾期被起诉,确实是一场风暴,但它不该是你人生的句号,比起“我完了”的绝望,更该问的是:“我现在能做什么?”
你要做的不是自责,而是行动——
👉 主动沟通,别躲;
👉 保留证据,别丢;
👉 抓住调解,别错过;
👉 寻求专业帮助,别硬扛。
法律的本质,是平衡利益,而不是惩罚弱者,只要你还在努力,办法永远比困难多,房子可以暂时失去流动性,但你的信用、尊严和对生活的掌控感,才真正决定你能走多远。
低谷不可怕,放弃才致命。
挺住,才有光。
你有没有经历过那种半夜惊醒的瞬间?不是因为噩梦,而是突然意识到——房贷已经逾期三个月了,上个月法院传票寄到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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