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怎么取?离职或退休后如何领取?
企业年金怎么取?一文说清领取条件与流程 企业年金是许多企业为员工提供的补充养老保险,相当于“第二份养老金”,但很多人对企业年金怎么取、什么时候能取、能取多少等问题并不清楚,我们就从法律角度详细解析企...
辛辛苦苦缴了十几年企业年金,结果快退休了才发现——这钱到底怎么拿?能不能提前取?手续复杂吗?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开揉碎”讲清楚,企业年金到底该怎么提、什么时候能提、哪些情况可以破例,让你不再被“纸上规定”绕晕。
先说结论:企业年金不是想提就能提的“活期存款”,它有严格的时间和条件限制,但只要符合条件,流程其实并不复杂。

咱们从头捋一遍,企业年金是什么?简单说,就是你和公司一起往一个“养老小金库”里存钱,国家还给税收优惠,属于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这笔钱由专业机构投资运作,长期积累,目标是让你退休后多一份收入。
那重点来了——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
第一种,也是最常见的情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这时候你可以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者用一部分买商业养老保险,这是最顺理成章的提取方式,基本不会卡壳。
第二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比如因病或意外导致无法工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申请提前领取,这种情况虽然少见,但对真正需要的人至关重要。
第三种:出国(境)定居。如果你决定移居海外,永久离开中国社保体系,也可以申请把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取出。
第四种:身故。如果参保人不幸去世,账户里的钱可以由合法继承人继承,记得准备好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材料。
特别提醒一点:在职期间原则上不能提取!有人问:“我买房急用钱,能不能动一下年金?”答案是:不行,也有人听说“离职就能拿”,这也是误区,离职不等于退休,账户里的钱会“封存”,等你符合领取条件时再处理。
那提取流程复杂吗?其实很清晰:
整个过程一般在15-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看管理机构效率。
以案说法:老张的“年金困局”
老张在一家国企干了28年,去年59岁,查出重病,医生说不能再从事体力劳动,他想着早点拿点钱治病,就去找人事部门问:“我能领企业年金吗?”人事说:“你还差一年退休,不符合条件。”老张一听急了,差点放弃。
后来他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他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提前领取条件,提交材料后不到三周,年金到账,解了燃眉之急。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政策有温度,关键是要知道“门在哪”。很多人因为不了解“丧失劳动能力”也能提取,白白错过机会。
法条链接: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
第二十四条规定:未达到上述条件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律师总结:
企业年金的本质是“延后享受的保障”,不是应急钱包,它的设计初衷,是为了让你晚年生活更有尊严,正因为如此,提取规则才如此严谨,但严谨不等于冷漠——在丧失劳动能力、身故、移民等特殊情况下,制度留了人性化的出口。
我的建议是:
👉 别指望用年金救急,但它是你养老的“压舱石”;
👉 提前了解政策,尤其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一条,很多人不知道它是突破口;
👉 离职时别忘了确认年金账户状态,避免“钱在人走空”;
👉 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咨询单位人事或专业律师,别轻易放弃权利。
说到底,企业年金就像一棵树,年轻时种下,老了才能乘凉,耐心等待,合规领取,才是对自己几十年奋斗最好的回报。
企业年金怎么提取?退休前提款难?一文说清关键门道!,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辛辛苦苦缴了十几年企业年金,结果快退休了才发现——这钱到底怎么拿?能不能提前取?手续复杂吗?别急,今天咱们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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