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不还?强制执行的费用,到底该谁掏?要花多少钱?
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个特接地气也特让人糟心的事儿——拖欠工资,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薪日拿钱回家,结果遇上耍赖的老板,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好不容易打赢了官司,拿到了判决书,心想这下总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了吧?可老板还是那句话:“没钱!”这时候,咱们就得走“强制执行”这一步了。
一提到“强制执行”,很多工友可能心里就打鼓:“哎,是不是又要花钱啊?我本来就没拿到工资,哪还有钱付这个费用啊?” 别急,今天咱就把这个“拖欠工资强制执行费”的事儿给掰扯清楚,让你心里有个底,别因为担心费用问题,就让自己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咱得明白,啥是“强制执行费”?
简单说,就是法院帮你去“逼”老板给钱,这个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费用,法院要派人去调查老板的财产啊,要冻结他的账户啊,或者查封他的东西然后拍卖啊,这些操作可能都需要成本。
这笔费用,到底该谁出呢?
这可是核心问题!很多人以为,肯定是我申请的,就得我出。大错特错!
根据咱们国家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原则上是由被执行人(也就是欠你钱的那个老板或者公司)来承担的!你没听错,就是老板出!这就对了嘛,他欠薪在先,理应由他承担这个后果。
那是不是我一分钱都不用掏呢?
这个得分情况看:
- 申请费的预交:在你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的时候,法院可能会让你先垫付一笔“申请费”,这笔钱的数额,是根据你要追讨的工资数额来定的,有专门的计算标准,一般来说不会太高。
如果你要执行的金额是1万块钱,申请费可能就几十块钱,具体的你可以问问法院,或者自己网上搜一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里面写得清清楚楚。
- “由谁承担:划重点!这个你先垫付的申请费,在法院成功执行到款项后,会从执行回来的钱里优先扣除,然后把剩下的给你,也就是说,这笔钱最终还是老板出!你只是“暂时”帮他垫了一下。
除了申请费,还有没有其他可能的费用?
这个就得看具体情况了,如果老板的财产不好找,法院可能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去评估他的房产、车子值多少钱,这个评估费;或者需要拍卖他的东西,产生的拍卖费,这些费用,一般也是由老板承担。
有些时候,法院可能会让申请人(也就是你)先垫付这些评估费、拍卖费,别慌,只要法院最后执行到了钱,这些你垫付的费用,都是可以要求法院一并从执行款里扣回来给你的。保留好所有的缴费凭证非常重要!
给咱工友们的几点实在建议参考:
- 别因小失大,该申请就申请:千万别因为担心那点可能需要预交的申请费,就放弃了强制执行,想想看,几千上万的工资都没拿到,为了几百块的申请费就放弃了,多不值啊!而且这笔钱最后大概率是能追回来的。
- 主动了解费用标准:去法院申请执行的时候,主动问问立案庭的法官或者书记员,申请费是多少,怎么交,心里有数,就不慌。
- 保留好所有票据:不管是预交的申请费,还是后面可能垫付的其他费用,所有票据都要妥善保管,这是你以后找法院报销,或者说从执行款里抵扣的凭证。
- 积极配合法院:提供你所知道的老板的财产线索,比如他的银行账号、在哪里有房子车子、在哪里上班等等,线索越清晰,法院执行起来越顺利,你拿到钱的速度也越快,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也越少。
- 不懂就问:法律程序有时候确实复杂,别怕问,法院的工作人员、法律援助的律师,都是你可以咨询的对象。
相关法条链接(重点摘选,具体请查阅全文):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小编总结一下:
遇上老板拖欠工资,咱已经够闹心的了,对于“强制执行费”,大家记住几点:
- 主要由老板承担!这是基本原则。
- 你可能需要预交申请费,但最终会从执行款中扣除,由老板支付给你。
- 其他可能产生的评估费、拍卖费等,一般也由老板承担,你垫付的话记得保留凭证。
别让“强制执行费”成为你讨回公道的拦路虎,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申请强制执行,把属于自己的血汗钱一分不少地拿回来!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觉得有用就赶紧收藏转发给身边的工友吧!
老板欠薪不还?强制执行的费用,到底该谁掏?要花多少钱?,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