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人,没构成轻伤,就没事了?会有啥后果?

普法百科35秒前1

嘿,大伙儿好啊!

咱们常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可真遇上事儿了,有些朋友可能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拳头了,打完架,一看对方伤得不重,心里可能就松了口气:“还好还好,没构成轻伤,这下不用坐牢了吧?”

打了人,没构成轻伤,就没事了?会有啥后果?

您还真别先松这口气!没构成轻伤,不代表你就一点事儿没有了,更不代表你可以拍拍屁股走人。这其中的门道可不少,听我给您细细说。

咱们得明白,“轻伤”这个词,主要是跟刑事责任挂钩的。比如说,故意伤害罪,通常要求达到轻伤以上的程度才够得上,如果法医鉴定下来,对方只是个轻微伤,甚至只是擦破点皮,那确实,故意伤害罪这顶大帽子可能扣不上。

划重点了啊!刑事责任不够,不代表没有其他责任了!

第一个,也是最基本的,民事赔偿责任,这个几乎是跑不了的。你把人打了,不管轻重,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人家要是因此耽误了工作,或者需要加强营养,这些合理的费用,你都得掏,别想着“我就轻轻推了一下”,只要是你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害,就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叫“侵权责任”,《民法典》里写得明明白白。

第二个,也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行政责任。咱们国家有《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门管这种不够刑事处罚,但又违反了社会治安的行为,你动手打人,即使没构成轻伤,也可能违反了这个法。

那行政责任具体是啥呢?最常见的就是罚款行政拘留

  • 罚款:数额不等,根据情节轻重来。
  • 行政拘留:这可是要关进去的!一般是5天以下,情节重点的5到10天,如果是结伙斗殴、或者打孕妇、老人、小孩这种,那处罚会更重。

所以啊,别以为没轻伤就没事,警察叔叔照样可以找你谈话,给你个治安处罚,这“案底”虽然不像刑事案件那么严重,但也是记录在案的,对以后考公、参军啥的,可能都会有影响。

那有人会问了,什么情况下会罚款,什么情况下会拘留呢?这就得看具体情节了,比如是不是主动挑衅?是不是多次殴打?对方伤得怎么样?事后有没有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这些都会影响处理结果,如果能积极赔偿,跟对方达成和解,取得对方的谅解书,公安机关在处理的时候,可能会从轻、减轻,甚至不予处罚。


以案说法:

给大伙儿说个真实的小案例,就叫它“小区停车口角案”吧。

张先生和李先生是同一个小区的业主,某天因为停车位的事儿,俩人在楼下吵了起来,你一言我一语,火气越来越大,张先生一时没忍住,推了李先生一把,李先生没站稳,摔了一跤,胳膊肘擦破了皮,去医院花了几百块医药费,李先生报了警。

警察来了之后,做了笔录,也带李先生去做了伤情鉴定,结果出来,轻微伤都算不上,就是点皮外伤。

张先生是不是就没事了?

当然不是,李先生的医药费、误工费(如果李先生因为这个小伤请假了),张先生肯定要赔偿,李先生一开始挺生气,说非要让张先生“进去”待几天,后来,在警察的调解下,张先生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道歉,并且赔偿了李先生的医药费和2000块钱作为补偿,李先生也表示谅解,签了谅解书。

公安机关考虑到情节比较轻微,双方也达成了和解,而且张先生是初犯,认错态度也好,就对张先生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那如果张先生拒不赔偿,态度还特别恶劣呢?那公安机关很可能就会对他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者5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李先生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张先生赔偿民事损失。

这个案子就很典型,虽然没构成轻伤,但民事赔偿是免不了的,行政责任也可能随时找上门,积极处理、争取谅解,是最好的选择。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说的,心里更有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核心:只要造成损害,就得赔钱。)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核心:轻微伤或以下,可能面临罚款或拘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核心:积极调解、达成谅解是关键,可以争取不予处罚。)


律师总结:

所以啊,各位朋友,通过上面的分析,咱们要明白一个道理:“打人未构成轻伤,不代表就‘没事了’!”

  1. 民事赔偿是底线:只要你动手造成了对方身体上的损害,哪怕只是一点点皮外伤,医药费等合理费用你是肯定要承担的,这是民事侵权责任,跑不掉。
  2. 行政处罚是可能: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对你处以罚款,甚至是行政拘留,这会留下违法记录,对个人影响不小。
  3. “和解”是良药:如果事情闹得不太大,对方伤得也不重,积极主动地向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争取对方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通常会酌情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处罚,这是解决此类纠纷最经济、最有效的方式。

王律师还是要劝大家一句:退一步海阔天空,生活中难免有摩擦和矛盾,遇事一定要冷静,千万别冲动动手,拳头解决不了问题,只会带来更多的麻烦和损失,真要遇到解决不了的纠纷,想想法律途径,找警察、找律师,都比自己动手强。 能帮到大家,有啥法律问题,随时找我聊,咱们下期再见!

打了人,没构成轻伤,就没事了?会有啥后果?,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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