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殴把人打成轻伤,会怎么判刑?能私了吗?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律师朋友,生活中难免遇到摩擦,但千万别一时冲动,动了手,尤其是几个人一起上,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今天就来给大伙儿掰扯掰扯,群殴致对方轻伤,到底会怎么判?能不能私了了事? 咱们得明白...
咱们先得明白,啥叫“轻伤”,这可不是咱们老百姓凭感觉说的“哎呀,我这伤看着不重,就是轻伤吧”,法律上的轻伤,是有严格的鉴定标准的,得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鉴定,比如说,骨折了、耳膜穿孔了、视力听力受影响了,很多时候可能就达到轻伤标准了。
那一旦鉴定为轻伤,会怎么判刑呢?
咱们国家《刑法》里有个罪名叫“故意伤害罪”,如果是故意伤害别人身体,造成了轻伤,那就够得上这个罪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听着是不是有点吓人?但这只是一个大的范围,具体会判多久,法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
不是说只要达到轻伤就一定会“坐牢”(也就是判实刑)。
那大家最关心的来了:能不能“私了”?或者说,能不能争取不坐牢?
咱们先说说“私了”,民间说的“私了”,通常指的是双方私下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不再追究,请注意!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原则上是“国家追诉”,也就是说,不是被害人说不追究就没事了,公安机关、检察院照样可以立案、起诉。
这并不意味着“私了”完全没用,如果加害方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且真诚地道歉,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谅解书”),这在法律上是非常重要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有了这个谅解书,再加上如果情节比较轻微,比如是邻里纠纷、朋友口角引发的,双方都有一定过错,
如果是那种情节比较恶劣的,比如酒后寻衅滋事、动辄行凶,或者打完人还满不在乎,拒不赔偿,那肯定会从重处罚,判实刑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
给大家举个例子,您就更明白了。
小王和小李是邻居,因为楼道堆放杂物问题吵了起来,越吵越凶,最后动了手,小王一时激动,推了小李一把,小李没站稳摔倒了,胳膊肘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事后,小王非常后悔,主动第一时间带小李去医院看病,支付了所有医药费,还额外赔偿了小李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5万元,小李也觉得是邻里,小王态度又好,就写了谅解书,表示不再追究小王的责任。
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小王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矛盾已经化解,最终对小王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小王虚惊一场,也吸取了教训。
小张在酒吧喝酒,因为一点小事和邻桌的赵某发生口角,小张仗着自己人多,上去就给了赵某一拳,导致赵某鼻梁骨骨折,鉴定为轻伤二级。
赵某报案后,小张还挺横,觉得“不就是个轻伤嘛,赔钱就完了”,但就是拖着不赔,也不道歉,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时,考虑到小张拒不赔偿,无悔罪表现,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张有期徒刑八个月,小张这才傻眼了,为了一时冲动,不仅赔了钱(法院判决的赔偿),还坐了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对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一旦行为造成他人轻伤,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面临牢狱之灾,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如果真遇到这种事,别自己瞎琢磨,赶紧找个专业的刑事律师咨询一下,让律师根据具体情况给出专业的指导,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最好的结果,冲动是魔鬼,遇事冷静,千万别动手,这才是王道!
轻伤会怎么判刑?能私了或者不坐牢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先得明白,啥叫“轻伤”,这可不是咱们老百姓凭感觉说的“哎呀,我这伤看着不重,就是轻伤吧”,法律上的轻伤,是...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