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管辖由谁管

普法百科4小时前1
法律解析:

工伤赔偿管辖涉及多个方面,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通常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提起诉讼,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在工伤认定的管辖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统筹地区,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如果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对于流动性较大的行业,也有相对特殊的规定,比如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由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当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样的规定有利于方便劳动者维权,因为劳动合同履行地往往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方,劳动者在当地处理劳动争议更加便捷。

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系列的管辖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能够顺利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等程序,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工伤赔偿案件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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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202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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