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雇劳动者需要提前几天
法律解析: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法定情形,无需提前通知;若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
界定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可从超过法定试用期限、重复约定试用期、随意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工资过低、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合同等方面判断。
关于超过法定试用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期限符合上述某一档,但约定的试用期超出了对应时长,就属于滥用试用期。例如,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重复约定试用期也是常见的滥用情形。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再次入职、岗位调动等情况下,再次设置试用期,就是不合理的。比如,劳动者在某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因项目需求被调至另一个部门,公司又重新设定试用期,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随意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延长试用期。如果在试用期快结束时,以各种理由要求延长试用期,且没有合理的依据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这也是滥用试用期的表现。
试用期工资过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用人单位支付的试用期工资不符合这一标准,同样属于滥用试用期。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在招聘时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并在试用期内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该条件,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只是随意找个借口,没有合理依据就解除与试用期劳动者的合同,也是对试用期的滥用。劳动者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解析: 界定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可从超过法定试用期限、重复约定试用期、随意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工资过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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