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工龄不交社保,这事儿真的行吗?
老王今年60岁了,在厂里勤勤恳恳干了四十年,眼看就要退休享清福,却突然发现——公司竟然从来没给他交过社保!他一时间懵了:“我这四十年工龄难道白干了?退休金怎么办?看病报销找谁?” 这样的故事,现实中...
十六年工龄年假为10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
对于有十六年工龄的职工,其累计工作时间处于已满10年不满20年这个区间,所以按照规定,该职工每年应享受10天的年休假。需要注意的是,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例如,某职工在其他单位工作了十六年,于当年7月1日新入职到一家公司,那么其在该公司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184÷365)×10≈5天(这里184天是当年7月1日到12月31日的剩余日历天数)。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如果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解析: 十六年工龄年假为10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