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
法律解析: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规定的产假是158天,男方护理假为30天。 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再延长生育假60...
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女职工正常产假为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是有明确规定的。从国家层面来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这是全国统一适用的基本产假标准。
而云南省在此基础上,给予了地方的政策支持。《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也就是说,在云南省范围内,女职工生育子女时,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能额外享受60天的延长产假,总计为158天。
对于姚安县而言,它属于云南省楚雄州,自然也遵循云南省的相关规定。所以,姚安县的女职工正常情况下可以休158天的产假。如果遇到难产的情况,按照规定要在158天的基础上再增加15天产假;要是生育的是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就在158天或者难产增加后的产假基础上再增加15天产假。
这种产假制度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国家和地方对女职工生育权益的保障,为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了较为充足的时间进行身体恢复和照顾新生儿,有利于保障母婴的健康和家庭的稳定。
法律依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或者合法收养且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累计10天的育儿假。有两个以上不满3周岁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儿假。
法律解析: 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女职工正常产假为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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