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受伤了,轻伤到底是咋判断的?
生活中,难免遇到一些磕磕碰碰,有时候甚至会升级成肢体冲突,打完架,最关心的可能就是“伤得重不重?”“够不够轻伤啊?”毕竟,这直接关系到是赔钱了事,还是可能要负刑事责任,那这个“轻伤”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生活中,谁也不想跟人起冲突,更别说动手打架了,但真要遇上那不讲理的,一拳一脚上来,咱们除了疼,心里更憋屈的是“我这伤到底算啥程度?他会不会就这么算了?” 这时候,“轻伤”这个词就特别关键。
大家得明白,咱们平时说的“哎呀,就轻伤,不要紧”,跟法律上认定的“轻伤”,那可是两码事!法律上的“轻伤”,那是有严格标准的,它直接决定了打人者是仅仅受到治安处罚(比如罚款、拘留几天),还是可能要蹲大牢,负刑事责任,搞清楚“轻伤”咋判定,太重要了!
到底啥是法律上的“轻伤”呢?简单说,就是人的身体受到外力作用后,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组织、器官结构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但是还没到重伤那么严重,也不是轻微伤那种稍微碰一下就有的小伤。
这个“一定程度”怎么衡量呢?总不能凭感觉吧?当然不是!咱们国家有个专门的文件,叫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可是“圣经”级别的依据,里面对脑袋、脸、脖子、胸、腹、背、四肢、生殖器等各个部位可能受到的损伤,都规定得明明白白。
比如说,脑袋被打了,缝了几针算轻伤?肋骨断了几根算轻伤?手指骨折了算不算?这些都能在这个标准里找到答案,它会从损伤的部位、范围、程度,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和遗留的功能障碍等多个方面来综合判断。
那具体怎么个流程来判定是不是轻伤呢?
所以你看,这个“轻伤”的判定,可不是小事儿,它是区分案件性质的关键,一旦够上轻伤,对方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咱们也能据此主张更多的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甚至精神损失费等等。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简单的例子,就说老王和小李吧,因为一点邻里纠纷,俩人吵急眼了,小李一激动就推了老王一把,老王没站稳,后脑勺磕在了台阶上,当时就有点晕。
老王赶紧去医院,医生诊断是“头皮血肿”,还缝了4针,老王越想越气,就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让老王先好好看病,然后给开了伤情鉴定委托书,老王拿着病历、CT片啥的,去了指定的司法鉴定中心。
法医一看材料,再检查一下老王的伤口,对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现老王的头皮创口长度达到了6厘米(假设啊,具体标准得查书),这就符合“轻伤二级”的标准了。
拿到“轻伤二级”的鉴定报告后,公安机关就立案侦查了,小李这时候也傻眼了,没想到推一把能这么严重,小李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为了争取从轻处理,小李积极赔偿了老王的医药费、误工费,还额外给了一笔精神抚慰金,老王也出具了谅解书,最后法院考虑到小李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可能就判了个缓刑,不用真的去坐牢,但案底是留下了。
你看,就这么一下,性质完全不同,如果老王的伤只是个轻微伤,小李可能最多就是被拘留几天,罚点款就完事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程度就够罪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这是针对轻微伤或者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里面详细规定了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如何进行调查取证、如何委托伤情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如何处理等程序性问题。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是核心标准,非常详细,把人体各个部位的损伤程度都进行了分级,从轻微伤到重伤,都有明确的界定。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被人打了怎么判定轻伤”的话题,就给大家捋到这儿,总结一下几个关键点:
咱们不惹事,但也绝不怕事!身体受了伤,权益不能再受损,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也祝愿大家都平平安安,远离伤害,有啥法律问题,随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被人打了,轻伤到底是咋判定的?会有啥后果?,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生活中,谁也不想跟人起冲突,更别说动手打架了,但真要遇上那不讲理的,一拳一脚上来,咱们除了疼,心里更憋屈的是“...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