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咱们得明确几个关键点
一提到“18岁”,我们想到的是青春、是活力、是刚刚成年的喜悦和对未来的憧憬,但如果在这个年纪,因为一时冲动,拳头相向,把人打成了“轻伤”,那可就不是小事儿了,很可能要背上法律的责任,这对于一个刚踏入成...
生活中,谁也不想出点啥意外,但有时候,意外就是那么不期而至,打球时不小心撞到了人,或者搬东西没留神砸到了旁边的人,结果对方受伤了,一鉴定还是个“轻伤”,这时候,很多人就慌了:“我不是故意的啊!这会怎么样?会不会抓我去坐牢?得赔多少钱啊?” 别着急,您先稳住,听我慢慢给您说道说道。
如果是故意去伤害别人,那性质就严重了,轻伤以上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那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坐牢都有可能。
但如果真的是“意外”,也就是说,你当时根本没想到会造成这样的结果,而且也不是因为你太大意或者太马虎导致的,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种纯粹的意外,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你主观上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所以一般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也就谈不上坐牢的问题。
这里有个词儿您得注意——“过失”,啥叫“过失”呢?简单说,就是你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别人受伤,但你因为疏忽大意没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了但轻信自己能避免,结果还是造成了伤害,你在小区里踢球,明明知道旁边有小孩在玩,你还使劲往那个方向踢,结果球砸到了小孩,这就可能构成“过失”,如果因为这种“过失”行为造成了他人轻伤,那么根据《刑法》的规定,“过失致人轻伤”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因为过失犯罪要求造成“重伤”以上后果才追究刑事责任,即便有过失,轻伤也不用坐牢。
不用坐牢,是不是就啥事儿没有了?也不是。刑事责任不用负,民事赔偿责任大概率是跑不了的。毕竟人家受伤了,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这些,总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承担的,毕竟法律也讲究“有错必究”,就算不是故意的,因为你的行为(哪怕是过失或者意外情况下的行为)给别人造成了损害,从情理和法律上,都应该给予相应的赔偿,这叫“民事侵权责任”。
好,光说理论可能有点干,咱们来个“以案说法”吧:
案例:小区“飞来横祸”谁之过?
老王周末在家收拾阳台,想把一盆多年的绿萝搬到楼下花坛去,让它晒晒太阳,他住三楼,觉得自己小心点,慢慢往下递应该没事,结果,就在他换手的时候,花盆没抓稳,“哐当”一声掉了下去,好巧不巧,楼下老李正路过,花盆不偏不倚砸中了老李的胳膊,老李当即疼得龇牙咧嘴,去医院一检查,胳膊骨裂,构成了“轻伤二级”。
老李家人不干了,说老王差点要了人命,要求他承担刑事责任,还要巨额赔偿,老王也委屈,说自己真不是故意的,就是手滑了一下。
律师分析:
在这个案子里,老王的行为是“故意”吗?显然不是,他没有要伤害老李的意思,那是“过失”吗?老王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预见到从三楼往下递花盆是有风险的,如果没抓稳掉下去可能会砸到人,他轻信自己“小心点”就能避免,但最终还是发生了意外,这就存在一定的“过失”。
如前所述,“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老王不会因此坐牢。
老李的受伤确实是老王的行为直接导致的,根据《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老王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老李的医疗费、误工费(如果老李因此误工的话)、护理费(如果需要护理的话)、营养费、交通费等等,具体赔多少,要看老李实际花费了多少,以及双方是否能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成,老李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来判决。
咱们看看相关的“法条链接”:
关于是否构成犯罪(意外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关于过失致人伤害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注意:这里是“重伤”才构成犯罪,轻伤不构成。)
关于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公平责任原则】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这条在双方均无过错时可能适用)
律师总结一下:
“意外”造成他人轻伤,一般不会涉及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会坐牢,这里的“意外”强调的是“非故意”且“无过失”,或者即便有“过失”,但因为后果仅为“轻伤”,未达到过失犯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民事赔偿责任通常是免不了的,毕竟给他人造成了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权人需要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双方的过错程度(如果有的话)来综合判定。
如果真遇到这种“意外”情况,大家也别太慌张,但一定要第一时间积极救助伤者,主动和对方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有争议,难以协商解决,可以寻求社区、司法所等部门的调解,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由法院来公正裁决,坦诚面对,积极处理,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远离意外!
首先,咱们得明白一个关键点,意外和故意是两码事! 法律上,对于伤害他人的行为,首先要看的就是你主观上是啥想法。,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生活中,谁也不想出点啥意外,但有时候,意外就是那么不期而至,打球时不小心撞到了人,或者搬东西没留神砸到了旁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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