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造成他人轻伤,法律上会怎么处理?
生活中,谁也不想遇到麻烦事儿,但有时候,意外就是这么不期而遇,可能是你搬东西时没留神碰倒了旁边的人,也可能是在运动场上一个不小心撞到了队友,结果对方一检查,说是“轻伤”,这时候,你心里肯定特着急:“我...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律师朋友,今天咱们聊个挺常见的事儿:一时冲动,不小心把人给打伤了,一鉴定,是“轻伤”,这时候心里肯定慌了神,赶紧想着赔钱,希望能把这事儿了了,积极赔偿之后,这事儿到底该怎么处理?能不能就这么“私了”,不用走法律程序了呢?这可不是简单一句“赔钱就行”能解决的。
咱们得明白,“轻伤”在法律上意味着什么,别以为“轻伤”听起来不严重,一旦达到法定的轻伤标准,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了,最常见的就是“故意伤害罪”,根据咱们国家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就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千万别掉以轻心,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赔钱道歉”就能完全了结的民事纠纷了,它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
积极赔偿在这个时候起到什么作用呢?积极赔偿,并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绝对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也是法律鼓励的行为。它至少能体现你的悔罪态度,争取被害人的原谅,化解矛盾,这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无论是对公安机关是否立案、检察院是否起诉,还是法院最终的判决,都会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可以说,这是“亡羊补牢”中最关键的一环。
具体怎么处理呢?
最关键的问题来了: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后,能“私了”吗?
这里得分两种情况看:
案件还没报警,或者报警了但公安机关还没立案侦查。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能达成和解,并且被害人也明确表示不追究了,那理论上是可以“私了”的,我必须提醒你,这有个前提:被害人不报警,或者报警后在公安机关没立案前就撤回报案,表示双方已和解,但这里有个风险,如果被害人事后反悔,或者公安机关认为案情并非简单的民间纠纷,依然可能立案侦查。
案件已经报警,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检察院已经介入。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完全“私了”了,因为这时候案件已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在国家司法机关,而不是被害人个人,被害人的谅解,只能作为司法机关从轻、减轻处罚的一个重要情节,但不能完全“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除非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才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简单说,积极赔偿和取得谅解,是“可以从宽处理”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必然不处理”的充分条件,尤其是在已经立案的情况下,想完全“私了”了事,让案件凭空消失,那是不现实的。
以案说法
咱们来看个例子,就叫“张三李四邻里纠纷案”吧。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因为楼道堆物问题吵了起来,越吵越凶,最后动了手,张三一时激动,推了李四一把,李四没站稳,头磕在了楼梯扶手上,造成了颅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李四家人当即报了警,公安机关介入后,张三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悔不已,在律师的建议下,张三及其家属第一时间向李四赔礼道歉,并主动承担了所有医疗费用,还额外赔偿了李四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5万元,李四见张三态度诚恳,赔偿也到位了,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就出具了书面的《谅解书》,表示原谅张三,希望司法机关对其从宽处理。
后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张三具有自首(如果主动到案的话)、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系初犯偶犯等情节,社会危害性较小,检察院对张三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这个例子就说明,积极赔偿和取得谅解,在检察院阶段是有可能争取到不起诉的,即使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很可能会判处缓刑,也就是不用实际去监狱服刑。
法条链接
律师总结
一旦因为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轻伤,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要逃避。积极赔偿、真诚道歉、争取被害人谅解,是你能做的最重要的事情。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也鼓励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积极赔偿和取得谅解,正是这种精神的体现,但前提是,你得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付出实际行动去弥补,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遇事冷静,千万别冲动!
造成他人轻伤,积极赔偿了怎么处理?能私了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律师朋友,今天咱们聊个挺常见的事儿:一时冲动,不小心把人给打伤了,一鉴定,是“轻伤”,这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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