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伤别人致轻伤,到底该怎么赔?赔了钱就没事了吗?
先说个大实话:“误伤”也是“伤”,责任跑不了 生活中,谁也不想遇到麻烦事儿,但有时候,一个不小心,可能就“误伤”了别人,打球的时候没注意撞到了旁边的人,装修的时候工具没拿稳掉下来砸到了路过的邻居,或...
咱们得明确一点,打人肯定是不对的!不管什么原因,动手解决问题都是最笨的办法,后患无穷,一旦造成了“轻伤”及以上的后果,那就不是简单的“私了”能解决的了,这已经触及到法律的红线了。
万一真的发生了这种不幸的事情,赔偿这部分到底怎么算呢?很多人可能觉得,不就是给点医药费嘛?没那么简单!法律上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是有明确规定的,讲究一个“实际损失”和“合理费用”。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除了这些物质损失,还有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呢?这个在刑事案件中,法院一般是不支持的,如果双方在民事赔偿部分能够达成和解,受害人自愿放弃追究刑事责任(注意,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是一定不追究),在和解协议中约定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有可能的,毕竟,伤者不仅身体受苦,精神上也可能受到惊吓和痛苦。
赔偿的金额不是一方说了算,也不是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结合双方的责任大小来综合判断,最好是双方能够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必要的时候,可以请律师或者派出所、居委会等出面调解。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叫“张三李四案”吧,这样比较好理解。
张三和李四因为一点邻里纠纷吵了起来,越吵越凶,张三一时冲动,推了李四一把,李四没站稳,摔倒在地,胳膊肘骨折了,后来经过法医鉴定,李四的伤势构成了“轻伤二级”。
这下张三可傻眼了,李四住院治疗,花了医药费2万多,李四是个白领,月薪1万,因为受伤请假了2个月,误工费就是2万,住院期间,请了个护工,花了5000块护理费,加上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七七八八加起来,李四这边算了算,总共大概需要5万块钱的赔偿。
李四家人很生气,一开始说要追究张三的刑事责任,张三也后悔莫及,赶紧找律师咨询,律师告诉他,轻伤二级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是可能要判刑的,但如果能积极赔偿,取得李四的谅解,法院在量刑的时候是会从轻、减轻甚至可能判处缓刑的。
在律师的协调下,张三主动向李四赔礼道歉,态度非常诚恳,双方经过几轮协商,最终张三赔偿了李四各项损失共计5.5万元(其中包含了一部分对李四精神上的补偿),李四出具了《谅解书》,表示不再追究张三的刑事责任。
法院考虑到张三有自首情节(假设他主动报警或到案),并且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最终判决张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这个案子就说明,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对于案件的走向和量刑结果至关重要,张三虽然赔了钱,但避免了实刑,对他和他的家庭来说,已经是比较好的结果了。
法条链接:
关于打人致轻伤的赔偿和刑事责任,主要涉及以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一条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非常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故意伤害罪”条款,轻伤就适用第一款,最高可判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这一条是关于刑事和解的规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在刑事程序中是“从宽处理”的重要情节。)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讲到这里,相信大家对打人致轻伤后的赔偿问题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我的核心观点是:
法律是严肃的,也是讲道理的,希望大家都能和睦相处,遇事冷静,千万别因为一时的火气,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任何时候,和平解决问题都是最优选择。
好了,今天就跟大家聊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咱们下次再见!
闯祸了!打人致轻伤,赔偿这事儿到底怎么算?赔了钱就没事了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得明确一点,打人肯定是不对的!不管什么原因,动手解决问题都是最笨的办法,后患无穷,一旦造成了“轻伤”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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