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成轻伤,对方不告了就没事了?会怎么判?
生活中难免有摩擦,有时候冲动之下可能就动了手,万一不小心把人打成了“轻伤”,对方一开始可能气得不行,但后来经过调解或者你积极赔偿,对方心软了,说“我不告你了”,这时候,很多人就觉得万事大吉,没事了,但...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孩子在外面受了欺负,甚至被人打伤了,当家长的那种心疼、愤怒、焦急,真是难以言表,最近就有不少家长来问我:“律师,我家孩子被人打成轻伤了,这到底算多大事?打人的那个人会被怎么判刑啊?”
别急,咱们一步步来捋清楚。
得弄明白:什么是法律上的“轻伤”?
咱们老百姓嘴里说的“轻伤”,可能就是蹭破点皮、流点血,但在法律上,“轻伤”可不是咱们凭感觉说了算的,它有非常严格的医学鉴定标准,比如骨折了、伤口达到一定长度了、视力听力受影响了等等,都可能构成轻伤,具体的得由公安机关委托专门的法医鉴定机构来出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鉴定结果是“轻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这才是法律意义上的“轻伤”,一旦孩子受伤,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把人打成“轻伤”,到底会怎么“判”呢?
这得分情况来看,主要看是谁打的,以及打人的情节有多严重。
如果打人的是成年人(年满18周岁):这事儿就比较严重了,根据咱们国家《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这个罪的量刑幅度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听起来是不是挺吓人?“坐牢”?对,理论上是这样,但具体判多久,法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
不是说只要构成轻伤就一定会“坐牢”(实刑),如果情节比较轻微,打人者又是初犯、偶犯,事后能积极赔偿,得到你们的谅解,那法院也可能会判缓刑,或者只判个管制、拘役,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检察院可能会酌情不起诉,但这绝不意味着打人者可以逍遥法外,刑事处罚的记录是会留下的。
如果打人的是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这就稍微复杂一点,因为咱们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除了判刑,家长还能做些什么?能拿到赔偿吗?
当然能!而且这往往是家长们最关心的实际问题。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一旦发生这种事,家长们一定要冷静,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孩子受伤的照片、视频,以及和对方沟通的记录等等,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关键。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叫小明和小强吧。
案情:小明(10岁)和小强(17岁,已满16周岁)因为在学校操场抢篮球发生口角,小强一时冲动,推了小明一把,小明摔倒在地,胳膊肘骨折了,经法医鉴定,小明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处理过程: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各位家长,孩子被打,心疼是肯定的,但越是这种时候,咱们越要冷静,用法律武器保护好孩子的权益。
法律是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尤其是保护未成年人,当孩子受到伤害时,我们要用好法律这个武器,为孩子讨回公道,让施暴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能帮到大家,如果您遇到具体的法律问题,还是建议您带着详细材料咨询专业律师,咱们下次再聊。
孩子被人打成轻伤,打人的会怎么判?家长能做些什么?,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孩子在外面受了欺负,甚至被人打伤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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