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致轻伤,接下来该如何正确处理?
开车上路,谁都想平平安安的,可有时候,意外就是这么不期而至,万一真不小心,车子和人发生了碰撞,对方只是受了点轻伤,比如擦破点皮、有点淤青,或者轻微的扭伤、骨裂(医生说不用住院,回家养着就行的那种),这...
开车上路,谁都不想出事,但万一真不小心撞到了人,哪怕只是轻伤,估计心里也咯噔一下,七上八下的,很多人会问:“我这情况,会不会被判刑啊?要是判刑,得判多久?” 咱就用大白话来聊聊这个事儿。
咱们得明白一个核心问题:开车撞人致轻伤,到底会不会涉及到“量刑”的问题呢?
“量刑”这个词,是跟刑事犯罪挂钩的,也就是说,只有你的行为构成了犯罪,才会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来“量”一下你的“刑”,看看判几年。
开车撞人致轻伤,构成犯罪吗?
答案是:通常情况下,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谈不上“量刑”。
为啥这么说呢?咱们国家《刑法》里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有严格条件的,一般得是发生了重大事故,比如造成了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并且肇事者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才够得上这个罪,仅仅是造成了轻伤,没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比如逃逸啊、无证驾驶啊这些,通常是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
那是不是说,撞了人轻伤就啥事儿没有了?当然不是!
这时候,主要涉及的是民事赔偿责任和可能的行政处罚。
那什么情况下,即使是轻伤,也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呢?
这就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了,主要是看你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为:
所以说,开车撞人致轻伤,是否会“量刑”,关键看你有没有上面这些“坏情况”,如果只是单纯的、不小心的交通事故,对方也只是轻伤,那主要就是赔钱、接受交警的行政处罚(如果有违章的话),不用太担心“坐牢”的问题。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小例子,更直观一点:
案例:小王开车去上班,在一个路口,因为赶时间,稍微有点超速,没注意到一个横穿马路的行人小李,结果把小李撞倒了,小王赶紧下车查看,发现小李只是腿部擦破了点皮,胳膊有点轻微骨裂,属于轻伤,小王立刻打了120和122报警,积极配合交警调查,也主动承担了小李的全部医疗费、误工费等,交警认定小王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因为超速),小李也有一定责任(横穿马路未走斑马线)。
分析:在这个案例中,小王虽然超速了,负主要责任,但小李只是轻伤,小王也没有逃逸、酒驾等其他恶劣情节,小王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会被“量刑”,他需要承担小李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责任比例),同时交警会对小王的超速行为进行扣分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如果小王当时是喝了酒开车,哪怕只是喝了一点,达到了酒驾标准(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以上但不足80mg/100ml),那他就可能面临暂扣驾驶证、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达到了醉驾标准(80mg/100ml以上),那即使撞了人是轻伤,也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为了让大家心里更有底,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我挑重点说,不搬法条原文,用大白话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简单说,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这个罪,这里的“重大事故”,司法解释里有明确标准,比如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轻伤一般够不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这个罪就包括了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这些行为,即使没有造成实际损害结果,或者只是造成了轻伤,也可能构成此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就是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
律师总结
开车撞人轻伤怎么算量刑”这个问题,给大家总结几点:
开车上路,谁都不想出事,但万一真不小心撞到了人,哪怕只是轻伤,估计心里也咯噔一下,七上八下的,很多人会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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