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致轻伤,对方会怎么判刑?
哎,生活中难免有个磕磕碰碰,但如果上升到动手打人,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要是不幸被人打了,而且经过鉴定达到了“轻伤”级别,那对方可就不是道个歉、赔点医药费那么简单了,这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很多人这时候...
生活中,谁还没遇到过点儿摩擦和矛盾呢?邻里之间、或者跟一些合作方,可能因为一些事儿没沟通好,心里堵得慌,有些人呢,性子直,想着“有理走遍天下”,就上门去找对方,想当面把话说清楚,把理儿给辩明白,这种初衷,咱能理解,都是想解决问题,不是去惹事的。
可偏偏就有那么一些人,脾气暴躁,或者心里有鬼,你好好跟他说,他不听,甚至觉得你上门是挑衅,一言不合,可能就动起手来,这一动手,性质可就变了,如果咱不幸被打得比较重,达到了法律上“轻伤”的标准,那这就不是简单的“打架斗殴”能概括的了,对方可能就得负刑事责任了。
啥叫“轻伤”呢?这可不是咱们老百姓自己感觉“哎哟,我这挺疼的,肯定是轻伤了”这么简单,法律上的轻伤,是有严格的鉴定标准的,得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咱们的伤情,对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出具鉴定意见书,比如说,骨折了、或者伤口达到一定长度了、视力听力受影响了等等,具体得看鉴定结果,一旦鉴定下来是“轻伤”,那对方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咱们《刑法》里说的“故意伤害罪”。
那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会咋判呢?
根据咱们国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造成轻伤的话,量刑就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范围里,具体判多久,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考虑,比如对方是不是主动挑事的、打人的手段怎么样、事后有没有积极赔偿咱们的损失、有没有取得咱们的谅解、是不是初犯偶犯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当然了,咱们作为受害者,除了希望对方受到法律的惩罚,经济上的损失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只要是因为这起伤害事件直接造成的,咱们都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这部分可以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刑事案件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
那万一遇到这种事儿,咱们第一时间该做啥呢?
上门理论本身没问题,咱们是去讲道理的,但对方动手打人,那就是他的错了,咱们不能吃这个“哑巴亏”,要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叫它“老李的遭遇”吧。
老李和邻居老张因为宅基地边界问题,闹了点不愉快,老李觉得老张占了他家一点地,心里不痛快,就想着都是邻居,当面说清楚就行,一天下午,老李就去了老张家,想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没想到,老张脾气挺冲,一听老李提这事儿,就火了,说老李是无理取闹,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声音越来越大,吵了起来,吵到激动处,老张猛地推了老李一把,老李没站稳,摔倒在地,胳膊肘磕在了石头上,当时就疼得站不起来。
老李起来后,越想越气,觉得自己好心来沟通,反倒被打了,于是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做了笔录,老李随后去医院检查,诊断为右尺骨骨折,后来,经过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老李的伤情构成了“轻伤二级”。
这个案子里,老张因为邻里纠纷,在老李上门理论时,不能冷静处理,反而动手将老李推倒致其轻伤二级,他的行为就构成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
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考虑到案件起因是邻里纠纷,老张如果能积极赔偿老李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并且真心实意向老李道歉,取得老李的谅解,那在量刑的时候,是有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比如判处缓刑,也就是咱们常说的“监外执行”,但如果老张拒不赔偿,态度恶劣,那法院可能就会判得重一些,比如实刑。
这个例子就告诉咱们,冲动是魔鬼,动手打人更是要不得,后果可能很严重,而作为受害者老李,他及时报警、验伤、做鉴定,就是正确的维权步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就包括了造成他人轻伤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这一条是针对不够成犯罪,也就是轻微伤以下的情况,可以进行治安处罚,但咱们今天说的是轻伤,那就直接适用《刑法》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一条是关于民事赔偿的,咱们受害者可以依据这个,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把“上门理论反被打致轻伤”这个事儿,掰开揉碎了聊了聊,我给大家总结几点核心的:
遇到事儿,咱要讲道理,但更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对方动手打人,咱不能忍气吞声,该维权就得维权,法律是咱们坚强的后盾!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也祝愿大家生活中都和和气气,少遇到这些糟心事。
生活中,谁还没遇到过点儿摩擦和矛盾呢?邻里之间、或者跟一些合作方,可能因为一些事儿没沟通好,心里堵得慌,有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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