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拖欠,强制执行又碰上硬骨头?劳动者该咋办?
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工资那一天,可要是遇上无良老板拖欠工资,那可真是让人窝火,好不容易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拿到了一纸胜诉判决,以为终于能讨回公道了吧?结果呢,到了强制执行这一步,又卡壳了!这“执行难”三个字,简直成了不少劳动者心中的痛。
为啥这强制执行就这么难呢?咱们老百姓可能觉得,法院都判了,还能不给钱?但现实情况往往没那么简单,是被执行人(也就是欠薪的老板或公司)真的没钱,账户空空如也,名下也没啥值钱的财产,法院想执行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种情况虽然无奈,但确实存在。
更让人头疼的是,有些老板为了躲债,简直是花样百出。有的玩“躲猫猫”,法院的人找不到他,传票送不到,电话也不接,让执行工作根本没法开展,还有的更“聪明”,早就把财产偷偷转移了,或者用别人的名字登记,表面上看起来一穷二白,实际上兜里鼓鼓囊囊,这种“老赖”行为,不仅让劳动者的血汗钱打了水漂,也严重挑战了法律的权威。
执行法院的工作量也确实大,案子多,人手紧,每个案子都要细致调查、追踪财产线索,这需要时间和精力,一个案子从申请执行到最终拿到钱,可能要等上不短的时间,劳动者在这个过程中往往焦虑又无助。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已经是空壳一个,老板跑路了,就算法院想执行,也找不到承担责任的主体,这种时候,劳动者真是欲哭无泪。
那难道碰上强制执行难,劳动者就只能认栽了吗?当然不是!咱们还是有一些办法可以尝试的。
建议参考:
- 积极配合法院,提供线索:您自己最了解老板的情况,一旦发现对方有什么财产线索,比如新买了车、换了房,或者在哪开了新公司,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执行法官。您提供的线索越具体,执行的可能性就越大。
- 申请法院调查:如果您自己没法查到对方的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去查询对方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信息,现在法院的查询手段也在不断完善。
- 关注“拒执罪”:如果老板明明有钱,却故意转移、隐匿,或者暴力抗拒执行,那他可能就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了,您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反映这种情况,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也是一种重要的威慑手段。
- 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老板就会在贷款、买房、买车、坐飞机、高铁、住星级酒店等方面受到限制,生活会很不方便,这也能倒逼他履行义务。
-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或者您觉得自己处理起来力不从心,可以考虑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方面更有经验,能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拖欠工资强制执行难,确实是横在劳动者维权路上的一只“拦路虎”,它考验着法律的威严,也牵动着每一个辛苦讨薪人的心,但请大家相信,法律始终是劳动者坚强的后盾。面对执行难,咱们既要保持耐心,更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配合法院,穷尽一切合法途径寻找线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也希望相关部门能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机制,让“老赖”无处遁形,让劳动者的血汗钱不再“打水漂”,真正实现“纸上权利”到“真金白银”的转变,这条路或许艰难,但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云开雾散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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