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啥样的伤才算轻伤呢?这事儿可大可小!
日常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跟人起了冲突,推搡一下,或者不小心被东西砸到,到底算不算“轻伤”?很多人心里没谱,您猜怎么着?法律上对于“轻伤”的界定,还真不是咱们凭感觉说了算的。 咱们国家专门有个...
嘿,大伙儿好啊!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但要是遇上故意找茬动手打人的,那可就不是小事儿了,咱们常说“动手没好果”,但具体到伤情,很多朋友就犯迷糊了:“哎哟,这疼死我了!他把我打成这样,算不算轻伤啊?能不能让他赔,让他受惩罚?”
我就用大白话跟您掰扯掰扯,这法律上的“轻伤”到底是个啥标准,被打成啥样才算数。
先说说,为啥要搞清楚“轻伤”?
您可别小看这个“轻伤”,它在法律上的分量可重了!简单说:
搞清楚自己的伤够不够“轻伤”,直接关系到对方要不要坐牢,以及您能拿到多少赔偿。
那到底“怎么样才算轻伤”呢?
这个可不是咱们自己说了算,也不是医生随便看看就行,得有专门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卡,这标准非常细致,咱不可能一条条都背下来,但我可以给您说点常见的、老百姓能理解的“硬指标”作为参考(这只是参考,具体得法医鉴定!):
头面部受伤:
身体躯干受伤:
四肢受伤:
您注意了啊,我刚才说的这些,都只是“可能”,是给您一个大概的印象。具体的,必须由公安机关委托的、有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根据您受伤当时的情况、病历、片子(CT、X光啥的),严格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鉴定,最后出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那上面写的“轻伤一级”或“轻伤二级”,才是法律认可的。
那被打了,我该咋办才能确定是不是轻伤?
以案说法:
咱举个例子啊,就说邻居老王和小李吧,因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起来了,小李年轻气盛,一拳打在了老王的鼻子上,老王当时就流鼻血了,觉得鼻子疼得厉害。
老王赶紧报警,警察来了做了笔录,然后老王去医院,医生一检查,拍了CT,诊断是“鼻骨粉碎性骨折”,警察根据医院的初步诊断,就给老王开了伤情鉴定委托书,老王拿着委托书、病历、CT片啥的,去了法医鉴定中心,法医一看,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里关于“轻伤二级”的规定,就出具了“轻伤二级”的鉴定意见。
这下,小李可傻眼了,因为老王的伤达到了轻伤二级,小李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小李不仅要赔偿老王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虽然可能是缓刑,但那也是有案底的人了!您看,就一拳,后果多严重。
法条链接:
具体的伤情鉴定标准,您可以参考国家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发通[2013]146号),这个标准网上能搜到全文,您可以大概了解下,但具体鉴定还是要靠法医。
如果鉴定为轻伤,对方可能触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总结:
所以啊,朋友们,“轻伤”不是咱们凭感觉说的“我觉得挺轻的”或者“我觉得挺重的”,它有严格的法律界定和医学标准。
法律是咱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遇上事儿了,别怕,也别冲动,拿起法律武器,找专业的人帮您(比如我这样的律师朋友),准没错!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用不到这些知识,但万一用到了,也能心里有数,不吃亏!
嘿,大伙儿好啊!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但要是遇上故意找茬动手打人的,那可就不是小事儿了,咱们常说“动手没好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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