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多久才能买房?真不是一句话能说清的事儿!
离婚本就是一件让人身心俱疲的事儿,好不容易尘埃落定,很多人都想尽快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但这买房的时间点,还真不是你想啥时候买就能啥时候买的,里面有不少门道。 咱们得明确一点:从法律...
一种是两口子好聚好散,商量着就把婚离了,这叫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另一种呢,就是商量不拢,或者一方干脆不想离,只能闹到法院,让法官来判,这叫诉讼离婚。
先说协议离婚,现在协议离婚,国家为了让大家冷静冷静,防止一时冲动,专门设了个“离婚冷静期”,啥意思呢?就是你们俩先去民政局(现在叫政务服务中心了,一般都有专门的婚姻登记窗口)提交离婚申请,工作人员会给你们一个《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拿到这个回执单的第二天开始算,30天,这就是冷静期,在这30天里,只要有一方后悔了,不想离了,随时可以去撤回申请。
冷静期过了之后,还有30天的“申请发证期”,这第二个30天内,你们俩得再一起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如果过了这30天你们没去,或者只有一方去了,那不好意思,就当你们撤回离婚申请了,之前白忙活。
所以啊,协议离婚的“离婚时间”,是从你们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开始算的,离婚证上会有个“登记日期”,那个日期,就是你们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日期,光签了离婚协议,没领离婚证,那在法律上,你们还是夫妻!这一点,大家一定要记牢!
再来说说诉讼离婚,这种情况就稍微复杂一点,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开庭审理。
诉讼离婚的“离婚时间”,一般是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的日期,判决书会写明“本判决生效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调解书也会有类似的表述。
以案说法:
给大家说个前阵子我碰到的咨询案例吧,挺典型的。
李先生和王女士,结婚五年,感情淡了,俩人商量着协议离婚,去年10月1号,他们高高兴兴地去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申请,也拿到了回执单,本来打算11月5号(冷静期30天+申请发证期内)去领证,结果呢,李先生10月底的时候,生意上赚了一大笔钱,心里就有点活络了,琢磨着这刚要离婚就发了财,是不是得分王女士一半?他就想拖着不去领证,王女士急了,问我:“王律师,我们都提交申请了,这婚是不是就算离了一半了?他不配合,我能自己去领吗?这钱算不算共同财产?”
我当时就跟王女士解释了,我说:“您这情况,冷静期刚过,还在申请发证期内,但只要没领离婚证,你们就还是夫妻,他不配合,您一个人还真领不了证,这期间他赚的钱,只要是婚后取得的,原则上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后来,经过调解,李先生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双方还是按时去领了离婚证,离婚证上的日期是11月10号,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就是从11月10号正式解除的。
这个案子就说明,协议离婚,离婚证是关键!没证,一切白搭。
法条链接:
关于协议离婚的时间,主要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关于诉讼离婚的生效时间,主要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判决书、调解书生效时间的规定,简单说,一审判决上诉期15天,调解书签收即生效。
(具体法条大家可以自行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这里就不一一罗列全文了。)
律师总结:
所以啊,各位朋友,记住这个核心点:“离婚时间”的起算,关键看你是哪种离婚方式,以及相应法律程序的完成节点。
搞清楚这个时间点非常重要,它关系到你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新的感情、什么时候可以再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权利义务的起算。
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对这些时间节点或者其他法律问题有疑问,千万别自己瞎琢磨,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让他们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出准确的指导,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大家继续交流。
这事儿吧,还真不是一句话能说清的。咱们老百姓常说离婚,但在法律上,离婚有不同的途径,不同的途径,它那个离婚时间的起算点,还真就不一样。,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一种是两口子好聚好散,商量着就把婚离了,这叫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另一种呢,就是商量不拢,或者一方干脆不想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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