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撤销吗?多久内可以申请?

普法百科1天前2

大伙儿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处理过不少婚姻家庭案件的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挺多人关心的话题:离婚这事儿,一旦办妥了,还能不能反悔?要是后悔了,多久之内还能申请撤销呢?

首先得给大伙儿交个底:离婚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说离就离,说合就合,一旦正式离婚,无论是去民政局领了离婚证,还是法院判决/调解离了婚,这个“离婚”的事实本身,通常是板上钉钉的,想单纯“撤销”离婚这个行为,让婚姻关系恢复到以前,那是非常非常难的。

离婚后,还能撤销吗?多久内可以申请?

为啥这么说呢?因为法律保障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你当初下定决心要离,走完了法律程序,拿到了生效的法律文书,从法律上讲,你的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身份关系的变动,可不是儿戏。

那是不是就完全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了呢?也不能这么绝对,咱们得分情况来看:

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的那种):

  • “离婚冷静期”内的“撤回”:现在协议离婚有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30天内,只要双方或者一方不想离了,可以拿着身份证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去民政局把离婚申请给“撤回”了,这时候,婚还没离成,所以叫“撤回申请”,不叫“撤销离婚”。

  • 领了离婚证之后:一旦过了冷静期,双方都去领了离婚证,那这个离婚就生效了,这时候,你说“我后悔了,想撤销离婚”,让民政局把离婚证收回去,恢复婚姻关系,民政局是不会答应的。

    重点来了!如果当初你们签的《离婚协议书》里,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受欺诈、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财产分割协议。

    注意哦,这里能撤销的是“财产分割协议”,而不是“离婚”这个事实本身,离婚已经生效了,身份关系变了就是变了,这个“一年”的期限非常关键,是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的,而且这一年是“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过了就没机会了。

诉讼离婚(法院判的那种):

  • 一审判决后,上诉期内: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离婚了,但是一方不服,在上诉期(收到判决书后15天内)上诉了,那么一审判决还没生效,这时候,离婚还没最终成定局,如果二审法院改判了,或者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又判决不准离婚,那婚姻关系就保住了,但这也不叫“撤销离婚”,而是二审对一审判决的纠正。

  • 判决/调解书生效后:一旦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了,那和民政局的离婚证效力是一样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这时候,想通过“撤销”来恢复婚姻关系,也是难如登天。

    除非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或者能证明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等,你可以申请再审,但再审的门槛非常高,而且即便再审,也主要是针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想要直接撤销离婚判决,恢复婚姻关系,除非是极端情况,比如能证明当初离婚是虚假诉讼,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在受胁迫、重大误解下达成的调解协议等等,否则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且申请再审也有期限,一般是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


以案说法

案例:

小张和小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小张为了尽快离婚,欺骗小李说自己名下没有存款,还欠了一屁股债,让小李放弃了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小李信以为真,签了字,领了离婚证,离婚后3个月,小李偶然发现小张其实偷偷藏了50万元存款,并且在离婚前就转移了。

分析:这里,小张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小李作为受欺诈一方,知道这个情况后非常气愤,她可以在知道小张欺诈事实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当初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并要求重新分割这50万元存款,如果小李在离婚后第11个月才发现这个事,那她必须在发现后的1个月内赶紧起诉,否则过了一年,就失去了胜诉权。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离婚后多久可以撤销”这个问题,答案比较复杂,但核心观点是:

  1. 离婚本身(身份关系解除)一旦生效,很难撤销。无论是协议离婚拿到离婚证,还是诉讼离婚判决/调解书生效,想让婚姻关系自动恢复,基本不可能。
  2. 例外情况主要针对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财产分割协议,超过这个期限,法院就不会支持了。
  3. 诉讼离婚生效后想“翻案”,则需要通过再审程序,难度极大,且主要针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而非离婚本身。

离婚真的要三思而后行,一旦做出决定,特别是在签署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每一条款,尤其是关于财产和孩子的部分,如果当时是被迫的、被忽悠的,事后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法定时限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别错过了时间,追悔莫及。 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交流。

离婚后,还能撤销吗?多久内可以申请?,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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