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不交社保,后果你真的扛得住吗?
深户不交社保,您可能觉得,自己是深圳户口,社保这事儿可有可无,或者想省点钱干脆不交了,但作为一位干了多年法律这行的律师,我得告诉您,这想法可危险了!社保不是小事,它关系到您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障,甚至...
“律师,我们临时请的工人,干几天就走,不交社保应该没问题吧?”
听起来好像省了一笔钱,但你知道吗?临时用工不交社保,可能是埋下的一颗“法律地雷”。
很多老板觉得,临时工、短工、项目用工,又不是正式员工,凭什么交社保?
但法律上根本没有“临时工”这概念!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哪怕只干1天,企业都承担社保义务。
什么叫“劳动关系”?不是看你签不签合同,也不是看干多久,而是看:有没有接受管理、有没有发放报酬、有没有提供劳动。
哪怕口头约定、日结工资,只要事实成立,企业就得缴社保。

常见误区: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省小钱吃大亏,是很多企业踩坑的真实写照,临时用工不是“法外之地”,社保合规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企业规避风险的核心策略,与其提心吊胆怕员工投诉、怕工伤赔穿,不如提前做好法律关系设计+保险兜底。
真正的成本优化,是合法合规下的精细管理,而不是硬省不该省的钱。
若有具体用工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个案分析。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律师,我们临时请的工人,干几天就走,不交社保应该没问题吧?” 听起来好像省了一笔钱,但你知道吗?临时用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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