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工资,我被逼辞职了,钱和补偿能要回吗?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哎呀,说起这拖欠工资的事儿,真是能把人逼疯!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工资那天,结果公司一拖再拖,房租、水电、柴米油盐哪样不要钱?这时候,辞职的心都有了,但很多朋友会犯嘀咕:不是我想走,是公司把我“逼”走的,这种情况下,我能拿到啥?就只能自认倒霉吗?

当然不是!今天就来给大伙儿说道说道,遇到这种糟心事,咱们该怎么办,才能把属于自己的钱一分不少地拿回来,顺便还能争取点补偿。

公司欠工资,我被逼辞职了,钱和补偿能要回吗?

你得明白一个关键点:你这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不是主动辞职那么简单。主动辞职可能啥补偿都没有,但“被迫离职”,只要你证据确凿,不仅工资能要回,还能跟公司要一笔经济补偿金,这可是实打实的好处。

那具体该怎么做呢?

第一步:收集证据,这是重中之重!别光顾着生气,证据才是王道,你得把能证明下面这些事儿的东西都搜罗齐了:

  1. 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最好的,没有的话,工牌、工服、入职登记表、离职证明(如果公司给开的话,但注意别写是“个人原因”离职)、社保缴纳记录也行。
  2. 公司确实拖欠你工资了:工资条、银行流水(能显示是“工资”发放的)、跟老板或HR催工资的聊天记录(微信、钉钉什么的都算)、公司发布的拖欠工资通知等等,只要能证明公司没按时发钱,多少发了多少没发,都行。
  3. 你因为拖欠工资才离职的:这个是核心!你得有书面证据证明你是以此为由辞职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公司发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二步:给公司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个通知书可不是随便写写的,得正式一点,里面要写清楚:

  • 你的姓名、身份证号、在公司的哪个部门、什么职位。
  • 明确指出公司从什么时候开始拖欠你工资,一共拖欠了多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或者其他适用的条款,具体可以查查法条),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你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 要求公司在多少天内(比如3天或5天内)结清你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 最后签上你的名字和日期。

怎么发这个通知书呢?最好是书面形式,并且能证明公司收到了

  • 邮寄!用EMS或者挂号信,寄到公司注册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收件人写公司全称,或者法定代表人、人力资源负责人,信封上注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
  • 如果公司有内部邮箱系统,也可以发一份邮件,同时自己留好发送成功的截图和邮件内容。
  • 能当面交给HR并让其签收当然最好,但估计很多公司不会配合,所以邮寄是比较稳妥的方式。

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收到通知书后,还是耍赖不给钱,或者只给工资不给补偿,那咱就不能客气了,直接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的时候,你可以主张:

  1. 支付拖欠的工资:这个没话说,必须给!
  2. 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就是“被迫离职”的好处了,补偿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算。

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别因为怕花钱就放弃了维权。

整个过程中,心态要稳住,别被公司吓唬住。你占理,有法律撑腰,怕啥?


建议参考:

  1. 冷静取证:发现工资拖欠,第一时间不是争吵,而是默默收集好所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证据,越全面越好。
  2. 及时沟通(可选):如果想先礼后兵,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负责人沟通,看能否协商解决,但沟通时注意保留记录,并且不要轻易签署任何放弃权利的文件
  3. 书面通知:协商不成或公司根本不理睬,务必发出书面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是主张经济补偿的关键一步。
  4. 果断仲裁:通知书发出后公司仍不解决,就尽快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别拖过了时间。
  5.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觉得流程复杂,或者公司那边请了律师,自己心里没底,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咨询,或者考虑请个律师帮忙。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遇到公司拖欠工资,被迫离职,千万不要觉得是自己倒霉,就这么算了。这不是你的错,是公司违法在先!咱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核心就是“证据”和“程序”:手里有证据,按照法律程序走(发通知、申请仲裁),就能有理有据地把拖欠的工资要回来,还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主动辞职和被迫离职,在法律后果上可是天差地别的,希望大家都用不上这些知识,但如果真遇上了,别慌,按步骤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欠工资,我被逼辞职了,钱和补偿能要回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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