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到底是什么?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在现代城市生活中,物业管理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小区、写字楼,还是商业综合体,物业管理都在默默影响着我们的居住和工作体验。但究竟什么是物业管理?它包含哪些具体内容?业主和物业公...
党员权利和义务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内容。党员义务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权利是党员在党内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
党员义务在《中国**章程》中有明确规定,共八项。第一项要求党员认真学习****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是党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的基础。
第二项义务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党员要在各个方面以身作则,成为群众的榜样。
第三项义务是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这体现了党员的奉献精神和高尚品格。
第四项义务是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党的**纪律和**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党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项义务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团结统一是党的力量所在。
第六项义务是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第七项义务是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这体现了党和群众的鱼水关系。
第八项义务是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权利同样有八项。第一项权利是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这有助于党员了解党的工作和要求,提升自身能力。
第二项权利是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党员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党的决策提供参考。
第三项权利是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党员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党的事业发展出谋划策。
第四项权利是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这是党内监督的重要体现。
第五项权利是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这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重要权利。
第六项权利是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这保障了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项权利是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这体现了党内的**氛围。
第八项权利是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这为党员提供了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党员义务和权利共同构成了党员行为的规范体系,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国**章程》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纪律和**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法律解析: 党员权利和义务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内容。党员义务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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