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司不交社保违法吗?员工权益该如何保障?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法律朋友张律师,今天咱们聊一个很多职场人关心的话题——天津的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到底合不合法?别急,咱们一步步拆解,既有法律依据,也有实用建议,帮你理清思路。 直接回答大家的疑问:...
私自查询他人社保通常是违法的。
社保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这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保信息保密性的重视。
对于非相关机构工作人员而言,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查询他人社保信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他人的社保缴纳情况、缴费基数、待遇享受等信息都属于个人隐私内容,私自查询无疑是对这种权利的侵害。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如果因为私自查询他人社保信息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如导致他人精神痛苦、经济损失等,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损失等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许多类似案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从刑事责任角度,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私自查询未达到出售或提供的程度,但如果将查询到的信息进一步扩散,同样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当然,如果是基于合法的理由,比如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本人授权委托他人查询等,这种情况下的查询是合法合规的。未经授权私自查询他人社保信息是违法的行为,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法律解析: 私自查询他人社保通常是违法的。 社保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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