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工资拖着不给,我能炒老板鱿鱼吗?聊聊被迫离职那点事儿
原创文章内容: “唉,这个月工资又没发……” “老板说公司最近资金周转不开,再等等……” “这都第三个月了,再等下去,我家房贷、车贷、娃的奶粉钱可怎么办啊?” 如果你正经历着这样的困境,心...
公司经营不善裁员,一般需向被裁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公司经营不善面临困境需要裁员时,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流程。公司进行裁员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即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
在赔偿标准方面,经济补偿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计算依据。每满一年,公司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 3 年,那么就应获得 3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情况,按一年计算,也就是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不满六个月的,公司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员工工作了 8 个月,会按一年算得到一个月工资补偿;若工作 4 个月,则获得半个月工资补偿。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公司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公司经营不善裁员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法律解析: 公司经营不善裁员,一般需向被裁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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