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单位不交社保,真的合法吗?
“律师,我兼职的那家公司没给我交社保,这算违法吗?”说实话,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背后涉及的法律细节还挺多的,我就来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用最直白的语言,帮你理清其中的门道。 咱们得明确一点:兼职单位...
辞职单位不同意,若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可离职;若已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期满可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时,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辞职的权利。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即使单位不同意,只要劳动者履行了提前三日通知的程序,三天后就能够合法离职。
若劳动者已过试用期,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可以是辞职信、离职申请等,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辞职信,保留好邮寄凭证。当三十日期限届满,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动者无需单位同意即可离职。
当单位存在某些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例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威胁,法律赋予劳动者立即解除合同的权利。
若单位以不同意辞职为由,采取扣留工资、档案等手段,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裁决来解决纠纷。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利,通过合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解析: 辞职单位不同意,若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可离职;若已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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