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从哪年开始实施的
法律解析: 住房公积金从1991年开始在上海试点实施,1994年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开。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推动住房商品化、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起到了关键作用。1991...
住房公积金制度从1991年开始在上海试点实施,1994年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住房保障制度。1991年,上海市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国情,率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一举措开启了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先河。当时,上海面临着住房供应紧张、居民住房条件亟待改善等问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引入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
在上海试点取得一定成效后,为了进一步推动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建设和消费,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该决定要求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交纳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此后,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开,各地纷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细则。
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了规范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制度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住房公积金已经成为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职工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解析: 住房公积金制度从1991年开始在上海试点实施,1994年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 住房公积金是...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