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自愿不交社保,真的能省心吗?
最近啊,总有些朋友私下问我:“律师,我单位说如果我自己同意不交社保,就能多拿点工资,这样划算吗?会不会有啥风险?”说实话,每次听到这种问题,我都忍不住想好好聊聊——因为这背后藏着的,可不是简单的小账,...
嘿,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张律师,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在职场上挺常见但风险不小的 topic——转正前不交社保协议,你可能遇到过这种情况:公司在你试用期的时候,跟你签个协议,说转正前不给你交社保,等正式录用后再补,听起来好像挺合理,公司省点钱,你也急着找工作,可能就签了,但这事儿背后藏着不少法律坑,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你掰扯掰扯,帮你避避雷。
什么是转正前不交社保协议?简单说,就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在劳动合同里或额外签个协议,约定在试用期或转正前不缴纳社会保险(比如养老、医疗、失业这些),等员工通过试用期正式转正后才开始交,公司这么做, often 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因为社保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问题来了:这合法吗?从法律角度看,这协议多半是无效的!为啥?因为根据咱们国家的《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试用期也是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员工从入职第一天起就享有社保权益,如果公司拖着不交,不仅违法,还可能让员工面临风险,比如万一在试用期生病或出工伤,没社保 coverage,员工就得自己扛,那可就惨了。
更重要的是,这种协议往往带有欺骗性,公司可能会说“转正后补交”,但实际操作中,补交的难度大,而且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或故意拖延,员工可能根本拿不到应有的保障,从情感上讲,这就像公司给你画了个大饼,却让你饿着肚子干活儿——试用期本就是双方磨合的阶段,如果连基本保障都没有,员工怎么能安心工作?久而久之,这不仅损害员工利益,还会破坏劳资信任,影响公司声誉,如果你正面临这样的协议,我的建议是:坚决说 no!或者至少要求公司书面承诺补交,并保留证据,以防后续纠纷。
来,咱们看个真实案例(为保护隐私,我稍作改编),小李去年入职一家科技公司,签合同时,公司拿出个“转正前不交社保协议”,说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一次性补交社保,小李心想公司规模不小,就签了,结果,试用期第二个月,小李加班时不小心扭伤了腰,需要住院治疗,公司却以“试用期未转正”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用,还说协议里写明了不交社保,所以没责任,小李无奈之下找了律师,起诉到劳动仲裁,仲裁庭审理后认为,试用期也是劳动关系存续期,公司必须依法缴纳社保;那份协议违反了强制性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公司被判赔偿小李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还得补交社保,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协议再 fancy,也扛不过法律底线,公司想省小钱,最后可能赔大钱,而员工的血汗钱可不能白白牺牲。
说到法律依据,咱们得搬出硬核条款,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转正前不交社保协议听起来像是双赢,实则是个陷阱,作为律师,我劝大家:千万别被短期利益迷惑,合规经营才是长远之道——省那点社保钱,万一出事儿,罚款、赔偿加声誉损失,够喝一壶的,你的社保权益是法律赋予的硬核保障,试用期也是关键时期,没了社保,就像开车没系安全带,风险太大,如果你已经签了这种协议,别慌,收集好证据(如合同、协议文本、沟通记录),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法律是你的后盾,职场公平需要咱们一起维护,有啥问题,欢迎随时找我聊聊——保护自己,从了解法律开始!
转正前不交社保协议,真的能省心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嘿,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张律师,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在职场上挺常见但风险不小的 topic——转正前不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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