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不当得利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解析: 不适用不当得利的情形主要有履行道德义务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等。 履行道德义务的给付不适用不当得利。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许多基于道德层面的行为。比...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
在法律层面,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从构成要件来看,一方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比如财产权利的增强、财产义务的消灭等;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增加,即本应减少的财产而没有减少。例如,捡到他人丢失的钱包并据为己有,钱包中的财物使拾得者的财产积极增加;或者商家多找了钱,对于获得多找钱的人来说,本应支出的财产没有支出,属于财产的消极增加。
他方受到损失。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也包括应得财产利益的丧失。比如,因银行系统错误将他人账户的钱转到自己账户,转账账户的所有者财产减少,遭受了损失。
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利益的获得是建立在他方损失的基础之上的。比如,甲误将货款转给乙,乙因此获得利益,甲则遭受损失,乙获得利益与甲的损失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
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这是不当得利的核心要素。合法根据包括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等。如果有合法依据取得利益,则不构成不当得利。例如,依据合同收取货款、基于法律规定获得救济金等。
在司法实践中,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依据的财产变动,使无法律原因受益而致他人受损害的人负返还所获利益的义务,以纠正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不当变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法律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 在法律层面,不当得利是债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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