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还能要求分房子吗?多久以内可以?
离婚这事儿,说起来简单,真要掰扯清楚,尤其是涉及到房子这种大宗财产,那可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常有人问我:“律师,我跟我前夫/前妻都离婚好一阵子了,最近才发现当初还有套房子没分清楚,或者他/她当初藏了套房...
咱们说的这个“反起诉”,可不是说离婚官司打完了,你不服气再倒打一耙那么简单,它更多指的是,离婚后,一方发现了一些之前没注意到的情况,或者对方有新的幺蛾子,这时候还能不能再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事儿啊,还真不是一句话能说清的,得看你因为啥事儿想起诉,不同的情况,时间限制可不一样。
第一种,最常见的,就是财产问题!
比如说,离婚的时候,对方偷偷藏了套房、转移了存款,当时你不知道,离婚后才发现,这种情况下,你肯定想把属于自己的那份拿回来,那从你发现这个事儿的那天起,你有多长时间可以去法院告他呢?
根据咱们国家《民法典》的规定,这种“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间限制是三年,从你发现之日起算,是“发现之日”,不是离婚那天哦!只要你能证明你是那天才知道的,就从那天开始算三年。
那如果是离婚协议里漏分了夫妻共同财产呢?比如当时光顾着生气了,有笔存款忘了写进协议里分割,这种情况下,你随时发现,随时可以要求分,理论上没有时效限制,但最好还是尽早主张,别拖太久夜长梦多。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对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后悔了,想重新分,这种比较难,你得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向法院提出,而且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当初签协议的时候,你是被欺诈或者被胁迫了,不然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你“反悔”的。
第二种,可能是关于子女抚养费或者教育费的问题。
比如说,离婚时约定了一方给抚养费,但后来孩子生了场大病,原来的抚养费不够用了,或者对方一直不给,这种情况下,要求增加抚养费、或者追讨拖欠的抚养费,这个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你什么时候觉得需要,什么时候都可以去起诉。
第三种,就是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婚内有重大过错,比如重婚、家暴、或者出轨并且和别人同居了,想要求损害赔偿。
这种情况,如果你在离婚的时候不知道,离婚后才发现,那你得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如果是协议离婚,就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天起算一年;如果是诉讼离婚,就从法院判决离婚生效那天起算一年。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张三和李四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写了“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结果离婚后半年,李四偶然发现张三在离婚前一年,偷偷用夫妻共同存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写的张三一个人的名字,并且一直瞒着李四。
李四从发现这套房的那天起,就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套房产,她的诉讼时效是从她发现房产的那天起算三年,如果三年里她都没去起诉,那可能就真的追不回来了。
假设李四发现的时候已经是离婚后三年半了,而且她也证明不了自己是刚发现的,那法院可能就不会受理她的案子,或者受理了也会因为超过时效而败诉。
法条链接:
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隐藏、转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关于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通常认为此处时效为一年)
关于离婚后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实践中,离婚后发现婚内重大过错请求损害赔偿的时效通常参照一年执行)
律师总结:
所以说,“离婚后多久可以反起诉”,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关键看你因为什么事情起诉。
如果您真的遇到了离婚后需要“反起诉”的情况,别犹豫,赶紧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分析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在时效内,以及如何收集证据,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时间不等人,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哦! 对您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交流,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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