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搬厂老员工不去怎么办

普法百科9小时前2
法律解析:

老板搬厂老员工不去,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若搬厂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老板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若搬厂未对劳动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前往,老板可按规章制度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搬厂是否属于此情形,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如果搬厂距离较远,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了实质性影响,例如工作地点的变更导致员工通勤时间大幅增加、交通成本大幅提高,甚至影响到员工的家庭生活等,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老板应与老员工进行充分协商,就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事项进行沟通。若双方能达成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若无法达成一致,老板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搬厂距离较近,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没有造成明显影响,例如只是在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域进行搬迁,且交通便利等,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仍然可以继续履行。如果老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前往新厂工作,老板可以依据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比如,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员工不服从合理工作安排的处理方式,老板可以按照该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制定且已经向员工公示过的。

总之,老板在处理老员工因搬厂不去的问题时,要遵循法律法规,充分与员工沟通协商,以合法、合理、公平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引发劳动纠纷。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分享举报
人死后社保可以领多少个月
« 上一篇9小时前
公司员工开除有赔偿吗
下一篇 »9小时前
×
14
2025 09

老板搬厂老员工不去怎么办

法律解析: 老板搬厂老员工不去,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若搬厂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