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辞职没下令还有工资吗
铁路辞职没下令通常是有工资的。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在铁路单位工作,当员工提出辞职申请但还未正式下达离职命令期间,员工依旧在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单位自然需要按照正常的薪资支付规定来发放工资。
从法律层面来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在提出辞职到正式离职的这个阶段,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例如,《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这意味着,不管是在试用期内辞职,还是转正后辞职,只要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付出了劳动,单位就没有理由不支付相应的工资。
在实际操作中,铁路单位一般都有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发放流程。即使员工提出了辞职,在未正式办理离职手续之前,工资核算部门依然会按照员工的出勤情况、工作绩效等因素来计算工资,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发放。
不过,如果员工在提出辞职后,存在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比如旷工等情况,单位可能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工资进行合理扣除,但这必须是在有明确制度依据且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例如,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旷工一天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且该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公示的,那么单位可以按照制度执行。但总体来说,只要员工正常提供了劳动,铁路辞职没下令期间工资是应该正常发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