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家庭共济如何使用
天津医保家庭共济使用时,需先由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共济绑定。绑定成功后,在就医结算时,使用共济账户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进行操作。
了解天津医保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和范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共济给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使用,共济范围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办理共济绑定。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如“天津医保”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进行操作。以“天津医保”APP为例,打开APP后,在首页点击“家庭共济”,按提示进行授权绑定,添加使用人信息并提交。也能选择线下办理,参保人员可持本人及使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家庭共济绑定手续。
在就医结算时使用家庭共济。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若使用人需要使用共济账户支付费用,在挂号、缴费等环节,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说明使用共济账户支付。工作人员会按照规定操作,从绑定的共济账户中扣除相应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使用人告知药店工作人员使用共济账户支付,药店工作人员操作医保系统,完成费用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家庭共济时,要确保使用的费用符合医保规定,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同时,要妥善保管好医保账户信息,避免信息泄露导致资金安全问题。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