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公司不配合做不了怎么办
一、工伤鉴定公司不配合做不了怎么办 如果工伤鉴定公司不配合导致无法进行,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自行申请 员工本人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到哪个部门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作出判定的专门机构。一般来说,当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
九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工伤职工可能还会涉及其他赔偿项目,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些会因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三、十级伤残多少钱
十级伤残的工伤赔偿金额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职工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的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会有所差异。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是在上述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样标准由各地自行规定。
此外,工伤治疗期间还会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相关费用补偿,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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