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得病员工如何赔偿
解聘得病员工,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若符合法定情形合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首先要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患病医疗期内解聘员工,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也存在合法解除的情形。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下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同样按照上述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例如,员工甲在某单位工作了3年零5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该单位在其患病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支付的赔偿金为:3.5×5000×2 = 35000元。若单位是在其医疗期满后,符合法定情形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支付的经济补偿为3.5×5000 = 17500元。
总之,解聘得病员工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违法解除还是合法解除,从而确定赔偿方式和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