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工作六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企业工作六年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采取一系列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一般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可要求企业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部分可能已过仲裁时效),还可要求企业补缴社保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企业工作六年没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已视为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双倍工资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的11个月双倍工资,大部分可能已过仲裁时效,不过在一些地区,如果劳动者一直在该企业工作,仲裁时效可能会从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所以仍可尝试主张。
劳动者还可以要求企业补缴社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企业补缴。
如果劳动者想要离职,还可以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等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先与企业进行协商,要求企业解决这些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年限等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