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工伤保险后还能在公司上班吗

一、走工伤保险后还能在公司上班吗

走工伤保险后通常可以继续在公司上班。

工伤保险是为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时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设立的社会保障制度。职工申请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说明其在工作中遭遇了相关伤害,但这并不必然导致的解除。

从法律层面看,除非出现职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到期且公司不续签等法定情形,公司不能随意因职工申请工伤保险而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在实际情况中,若职工工伤伤情较轻,治疗结束后身体恢复能够胜任原工作,自然可以回到原岗位继续工作;若伤情较重,无法从事原工作,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其调整合适的岗位。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职工因工伤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能无法继续工作,此时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所以,一般情况下走工伤保险后可以继续在公司上班,具体要结合职工的身体恢复状况、工作能力以及公司的安排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二、工伤在没有鉴定前的工资怎么算

工伤在未鉴定前的工资计算遵循停工留薪期的规定。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通常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具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单位工资支付制度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职工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超一年能否按

工伤认定超一年,通常不能按常规程序认定工伤并获得工伤赔偿,但存在特殊情况。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应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出1年未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不予受理工伤认定。

不过,如果存在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或提起等情形,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若能证明存在这些特殊情况,仍可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赔偿。

若无法认定工伤,也可通过其他途径维护权益。比如,按照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伤害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以及单位存在过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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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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