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伤各项费用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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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东工伤各项费用赔偿标准

山东工伤各项费用赔偿标准主要如下:

一是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三是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三个等级支付。

四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一定月数本人工资支付,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

五是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依伤残等级而定。

六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

二、上下班自己摔了算工伤吗

一般情况下,上下班自己摔倒不算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认定工伤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对于上下班途中的情形,若要认定为工伤,需满足“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一条件。也就是说,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并非因交通事故等外力因素且不存在他人主要责任的情况,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例如,职工在上班路上,因为自己走神没注意路况而摔倒受伤,这种情况就不符合条件。但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撞击等交通事故伤害,且经交警部门认定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那么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当然,法律规定可能存在特殊情况或有新的司法解释,具体案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认定。

三、版山东省

山东省标准主要依据《》及山东省相关规定确定,具体如下:

-**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存在伤残等级的,按等级享受不同待遇。例如,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同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等。

-**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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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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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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