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属于工伤保险的事故范围内的险种

一、哪些是属于工伤保险的事故范围内的险种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在工伤保险事故范围内的险种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工作时间和场所内事故: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如机器故障导致的受伤、物体坠落砸伤等,均在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内。

2.工作相关预备或收尾阶段事故:在工作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像设备调试;工作结束后的收尾工作,例如清理场地时受到的伤害,也属于保障范围。

3.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若劳动者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遭受暴力袭击、意外伤害等,例如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被暴力抗法者打伤,可通过工伤保险获得保障。

4.患职业病:劳动者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尘肺病、职业性中毒等,只要经法定程序认定为职业病,便属于工伤保险事故范畴。

5.工作外出期间事故:职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例如出差途中遭遇等情况,同样由工伤保险提供保障。

二、如果对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若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申请再次鉴定。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此程序需提供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说明不服的理由及依据。

二是申请行政复议。若认为过程中行政部门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可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要准备好申请书,明确阐述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三是提起行政诉讼。对复议结果仍不服,或者直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需提供充分证据,以支持自身诉求,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三、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若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有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

一是申请再次鉴定。根据相关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针对工伤认定不服情况)。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需注意,在寻求救济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进行操作,同时妥善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诊断证明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哪些是属于工伤保险的事故范围内的险种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分享举报
工伤和生病怎么赔偿
« 上一篇1秒前
×
08
2026 02

哪些是属于工伤保险的事故范围内的险种

一、哪些是属于工伤保险的事故范围内的险种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